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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1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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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5 年 1-9 月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13.70%,主要是报告期主导产品碳纤维装备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2、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98.18%,主要是报告期碳纤维装备销售增长而盈利同比增长较快所致;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214.91%,主要是报告期增加采购付款等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 号),2024 年 12 月公司共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26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前述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六个月(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日止),限售期满后,经申请核准后方可上市流通。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 64,633,440 股限售股份解禁工作,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2025 年 6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07、2024-067、2025-031 的公司公告。 2、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519,793,4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109,982 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7,952,518.7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5 年 7 月 4 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5-014、2025-016、2025-030、2025-032 的公司公告。 3、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事项 2025 年 4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精工(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绍兴复材)共同出资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精工武汉复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00 万元,持有子公司 90%股权;精工绍兴复材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 万元,持有子公司 10%股权。精工武汉复材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24 的公司公告。 4、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为加快“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发展,作为牵头单位,按照“公司+联盟”的组建模式,2025 年 7 月,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与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高科)和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鹰新材料)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同出资 2,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碳纤维),(其中,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精工武汉复材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精工碳材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协同高科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2%;中鹰新材料出资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子公司的设立,将解决碳纤维行业共性关键领域问题,填补碳纤维装备技术国内空白,实现高端碳纤维装备及先进复合材料共性关键技术首次商业化的推广应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5年7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33的公司公告。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8,188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8%)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 年 5 月 10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2,73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4 年 10 月 23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 8,188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将该 8,188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前述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918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8%。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1、2023-057、2024-051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6、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事项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 66,917 万元。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为 7,000 万元。该笔交易因公司2024 年 4 月起收购精工碳材 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追认。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为 2,906 万元人民币(含税,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加上追加的合同价款费用。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4-043、2024-044、2024-046、2024-049、2024-062、2024-063、2024-064 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高性能纤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 19,264.18 万元(不含税),其中,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 7,146.55 万元(不含税), 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 2,158.24 万元(不含税)。 7、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 GX230926027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11.50亿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四期向国兴碳纤维提供 8 条碳纤维生产线,总金额为 11.50 亿元(含税)。其中,Ⅰ期金额 2.35 亿元,Ⅱ期金额 3.40 亿元,Ⅰ、Ⅱ期同时启动,Ⅲ、Ⅳ期设备具体启动日期以吉林国兴书面通知为准。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吉林国兴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原合同Ⅱ期和Ⅳ期碳纤维生产线规格及其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上述合同剩余未执行总金额为 8.75 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吉林国兴支付的合同货款 41,062.75 万元,2025 年 1-9 月确认收入 41,938.72 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 62,735.18 万元(合计含税 70,890.75 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刊 登 于2023年9月27日 、 2025年5月6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99、2025-029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8、关于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事项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编号为 DHTXW-2023-D-001 的《碳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