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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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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5-06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并签署了《转让协议》,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公司于2021年4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要求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23,045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现金3319.26万元,并有101套商品房已网签备案至公司名下,且公司已办理完成101套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抵质押物有:海药房地产将3号楼及9号楼110套商品房抵押给公司,抵押顺位在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之后;自然人邱晓微以其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为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2022年债务剩余部分17,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已办理质押登记。 因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归还剩余欠款,公司于2023年11月起诉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3)琼01民初648号),判决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2022-2023年度债务转让价款311,169,942.04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2022-2023年度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200,45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其他相关被告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海南海药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5年2月立案执行,案号(2025)琼01执271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3日及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