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适用本报告披露。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及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不适用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
- 债务抵偿进展:
- 2020年12月,海南海药向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元承接,并由海药房地产以未来三年销售收入35%代付,不足部分由南方同正补足。
- 2021年4月,双方解除协议,海药房地产需返还购房款23,045万元,以未来三年销售收入15%支付,不足部分现金补齐。
- 2021年12月31日前需支付15,000万元,已收1800万元,尚欠13,2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需支付19,000万元,已收1080万元,尚欠17,920万元;2023年偿还剩余所有欠款。
- 2022年3月,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海药·花园一期”2号楼101套商品房抵偿2021年欠款13,200万元,已解除抵押并网签备案。
- 2023年1月,以“海药·花园一期”3号楼及9号楼110套商品房抵偿2022年剩余欠款17,920万元,不足部分现金补足,并由自然人邱晓微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提供担保。
- 2023年11月,公司起诉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及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支付债务转让价款311,169,942.04元及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200,45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 盐城烽康基金事项:
- 2017年,海南海药、兴业财富及盐城烽康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
- 2022年1月,兴业财富要求海南海药受让其持有的19334.04万元份额,并支付溢价款。
- 2023年12月收到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6月收到二审判决。
- 2024年7月收到执行通知书,10月收到执行裁定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 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但未披露具体数据。
-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