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团体标准规定了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指标说明、权重分配及测算方法,适用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成效的综合性评估与动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转型场景、转型支撑、转型生态3个一级指标,其中转型场景权重为50%,转型支撑权重为30%,转型生态权重为20%。
转型场景包含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绿色宜居、安全韧性6个二级指标,旨在衡量城市在数字经济建设、产城融合发展、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改善、绿色宜居环境打造、安全韧性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成效。例如,数字经济指标通过数字经济规模增长率、产业数字化程度、数字产业化水平等指标衡量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产城融合指标通过国土空间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情况、智慧商圈建设情况、智慧园区建设情况等指标衡量城市数字经济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协同发展情况;城市治理指标通过“一网统管”覆盖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城市管理事项覆盖情况等指标衡量城市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情况。
转型支撑包含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赋能体系3个二级指标,旨在衡量城市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能力。例如,共性支撑平台指标通过共性支撑能力、人工智能能力、时空信息能力等指标衡量中枢对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和应用等能力以及对场景应用的支撑能力;数字基础设施指标通过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终端等指标衡量网络、算力、物联感知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数据要素赋能体系指标通过数据制度体系、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流通利用等指标衡量数据汇聚、传输、存储、治理、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建设情况。
转型生态包含适数制度、运营运维、创新发展3个二级指标,旨在衡量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相关组织机制建设情况、运营和运维情况、以及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际之间的合作情况。例如,适数制度指标通过组织机制、制度规范等指标衡量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相关组织机制建设情况及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编制情况;运营运维指标通过长效运营、考核评价等指标衡量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相关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系统平台等的运营和运维情况;创新发展指标通过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场景创新等指标衡量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际之间的合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