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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5-79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在现有业务和研发积累的基础上,紧抓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契机,坚持以软件为核心的AI+应用业务定位,并不断加强经营管控力度,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但仍面临一定风险和挑战。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4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1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68.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01%。 公司数字化应用业务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824.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3%,其中电信业务发展较为稳定,但政企领域因公司上年对外转让相关子公司控股权,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致业务收入下降较大,此外上年同期政企领域部分毛利较高的规模化项目验收导致上期收入、利润基数较高,以及受部分项目实施周期、季节性波动等因素影响本期经营效益尚未显现。公司数字化产品业务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44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50%,其中车用BMS相关业务规模持续恢复,但受外部市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周期等因素影响,数字化产品其他业务本期尚未贡献利润。公司数字化运营业务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6.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06%,其中数智ETC业务保持稳定发展,但数字物流供应链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导致收入减少,以及受数字物流供应链业务坏账计提影响导致该业务本期亏损。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发展面临一定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持续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要业务发展,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业务场景的融合与应用。数字化应用业务本期继续围绕电信、电力等优势行业,打造了AIGClogic、iBOSS等多个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AI应用业务收入规模持续提升,成功突破中电数智编排和采控、中国电信研究院智能体、天津移动2025年智慧家庭省级综调中心支撑平台、数字安徽智慧人大、某网云融合能力验证平台等重点项目,参与建设淮南首座“光储超充放检”五位一体智慧能源站,有序推进国家级某重点区域数据要素场基础设施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等;同时,结合该业务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项目验收多集中在四季度的行业实际情况,预计数字化应用业务全年将保持稳健发展。此外,公司将积极优化数字化产品业务结构,推动低效资产的整合与盘活,持续减轻经营负担;并将数字化运营业务控股权转让给经营团队,减轻经营管理压力,回笼部分资金。随着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的持续提升,预计相关收入、效益将逐步体现,经营计划将得到进一步落实。 2、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48.16%,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本期背书或贴现较多所致;(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5.92%,主要系本期供应链管理款项回款及计提坏账准备所致;(3)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52.52%,主要系在实施尚未验收的数字化应用业务项目增加及数字化产品备货增加所致;(4)合同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56.48%,主要系合同资产陆续到期所致;(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较大,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6)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3.91%,主要系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回自用所致;(7)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1.74%,主要系部分房屋租赁到期所致;(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6.19%,主要系本期数字化运营业务计提坏账准备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68.28%,主要系本期预付可信数据空间项目投入增加所致;(10)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62.72%,主要系实施尚未验收的数字化应用业务项目增加相应确认进度款所致;(11)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7.13%,主要系本期交易结算款增加所致;(12)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52.34%,主要系部分房屋租赁到期所致; (13)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较大,主要系期末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30.56%,主要系本期数字化运营业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相应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 (15)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减少较大,具体详见“1、经营情况分析”部分;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90.85%,主要系上期支付数字化运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款项较多及本期交易结算款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较大,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净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行业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要业务发展,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 公 司 株 式 会 社 科 大 国 创 控 股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8月30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相关受让方已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向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股份回购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6,013,6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自身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并结合控股子公司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运”)业务发展等实际情况,拟对慧联运事业合伙人计划进行调整,实现全部由慧联运经营团队持股。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合肥智联共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联共益”)全部55.26%的合伙份额以1,0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储士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智联共益合伙份额,智联共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同时,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慧联运48%的股权,储士升和慧联运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慧联运52%的股权,慧联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主要诉讼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累计诉讼情况已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涉诉案件主要为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纠纷,且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的数字物流供应链业务应收款项,为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公司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累计诉讼事项中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慧联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其所涉案件将不再纳入公司诉讼统计范围。公司仍会持续关注相关诉讼进展,督促经营团队紧盯回款。 (五)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双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实际情况主动放缓了投资节奏,积极把控投资风险,同步推动合作共建周期较长,导致双智项目建设与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公司将持续推进合作共建、产能释放及市场开拓等工作,如后续有实质进展,公司会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但若推进情况未达预期,双智项目相关资产可能会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