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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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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000份。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后,12位激励对象已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万份,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增加100万股,公司股本增加为46,252.50万股。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和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单位:股 股东叶磊持有西安主函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主函数”)3.56%股份,股东牟均发直接持有主函数19.56%股份,股东许亚楠持有主函数2.49%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案件金额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审议、信息披露标准。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艾奇蒂现代(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斗山(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与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开展分销通业务,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开展销易达业务,2024年续签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新增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冀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025年公司续签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三家融资租赁协议,公司拟新增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2025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合作开展分销通业务,分销通管控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分销通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其中贸易融资额度1亿元,如续作销易达业务,同意为下游经销商的借款提供担保;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壹亿元,担保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 2025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2亿元授信业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2亿元授信业务;全资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继续开展分销通等业务;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同力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与部分已经与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的融资公司在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控股子公司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为合作伙伴。 上述事项均经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生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2025年前三季度担保金额为86,841.80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149,274.38万元(担保金额指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发生额,担保余额指该业务至2025年9月30日的累计余额。担保余额149,274.38万 元=2024年末担保余额130,840.9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担保金额86,841.8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客户累计还款金额68,408.41万元)。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公司原控股股东华岳机械、原实际控制人叶磊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本人(本公司)未从事与同力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来不从事与同力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投资。本人(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证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保证不利用本人(本公司)所持有同力股份的股权,从事或参与任何有损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均能严格履行该项承诺。 2、公司原控股股东华岳机械、原实际控制人叶磊、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规范资金往来承诺函》《关于避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华岳机械、原实际控制人叶磊、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七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4、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①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公开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开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敞口授信,授信用途为“同力重工非公路自卸车及全路面矿用车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该项借款抵押物为公司位于沣东新城绕城东辅道以南,天章一路以西,丰产路以北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前期为陕(2020)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证载151716.2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期为在建工程抵押。 2、公司日常业务中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对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支付票据保证金。 以上资产受限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产生,并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实施。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7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01,787股,回购最高价格1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1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4,741,680.1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11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98,213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28,396,705.4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是10,000,000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60871”。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4,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4,000万份,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4,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员工持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