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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泰胜风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2024年1-9月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销售费用”调整前为20,458,050.62元,调整后为13,802,270.72元;“营业成本”调整前为2,461,517,595.49元,调整后为2,468,173,375.39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一)修改《公司章程》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1、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和“监事会”有关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2025-044)。 (二)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476,937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1)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凝土塔筒)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337,880万元,完成344,335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55,590万元; (2)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40,440万元,完成48,752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18,891万元;(3)其他订单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2,456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1)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56,234万元,完成278,136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50,420万元;(2)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31,271万元,完成124,134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26,517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