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生变更。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勇军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的职务。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海锋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9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李海锋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2023-031)。 2.报告期内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2023年9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26)。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418,581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317,982万元,完成248,209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24,723万元;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70,460万元,完成57,769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83,803万元;c、海洋工程类订单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d、其他订单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6,630万元。(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302,808万元,完成224,723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89,477万元;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08,066万元,完成98,906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29,104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