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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泰胜风能: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3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川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2024年度相关经营计划等内容,不构成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34,899,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0第六节重要事项........................................................................5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2第十节财务报告........................................................................7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社会经济复苏,社会用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整体稳步增长 2023年全球经济全面步入复苏进程,经济发展拉动能源需求增长,社会总体用电量随之更显著上升。尽管仍受到一些国际性问题的影响导致复苏幅度承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是亚洲市场仍为世界产值发展提供强劲增长动力。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2023年世界GDP比上年增速预测为3.1%,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GDP比上年增速预测为5.4%。中国的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5.2%。基于此,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2022年增长6.7%,增速较2022年增加3.1个百分点。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及风力发电细分领域,所在行业属经济新动能,持续稳健成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3.6%;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2023年全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与上年持平,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31,906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7.8%。2023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中国全社会用电量达35%,新能源整体用量随经济社会发展同规模增长。 2、全球风电市场持续高增长,中国稳居海陆新增装机容量第一大市场 根据IEA(国际能源署)的数据,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0GW,同比去年增长接近50%,为过去二十年来增长率最高的一年。根据GWEC发布的《2024年全球风能报告》,2023年度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16.6GW,相较于2022年增长50.26%;其中陆上风电装机105.8GW,占新增装机总量90.74%、同比上升53.78%;海上风电装机10.8GW,同比上升22.73%。2023全球风电装机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中国市场的75.66GW,占全球装机的64.89%、同比2022年上升101.06%;新增装机总量较大的其他国家及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欧洲、亚洲,包括美国、巴西、德国、印度、荷兰、瑞典等。中国海上风电、陆上风电装机量均位列全球第一,2023年中国陆上风电新增装机69.33GW,同比2022年增长112.8%;美国、巴西为全球第二、第三大陆上风电新增市场。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6.33GW,同比增长25.36%;荷兰、英国则是2023年第二、第三大的海上风电新增市场。 在能源安全及碳减排目标驱动下,欧盟委员会在2023年通过《净零工业法案》,支持风能行业的政策措施计划,并在年末之际,由欧盟成员国签署《欧洲风能宪章》,促进风能产业发展及帮助各国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2023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在阿联酋迪拜召开,超过100个国家承诺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增加到目前的三倍,开启了全球气候进程的新篇章,也巩固了全球不可逆转的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根据GWEC的预测,2024年到2028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年均增速达到约9.4%。根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的第2024/003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风电塔筒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24年4月16日到期后终止。澳大利亚反倾销措施的终止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产品长期出口澳大利亚,与客户保持密切友好的合作,积累了较丰富的业绩案例,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即使不考虑过去反倾销0税率的外部优势,公司产品本身在澳大利亚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积极持续开拓海外业务,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海外订单稳定持续增长。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的生产基地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顺利投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再添强劲力量。 3、中国风电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15%,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风电成本进一步下降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约达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占全国发电总装机量的15%;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3.9%。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我国风电完成投资额超3800亿元,从地区分布来看,陆上风电项目集中在辽宁、甘肃、新疆;新建大型海上风电项目集中在广东、山东,2023年全国共有21个海上风电项目通过核准批复,总装机容量达10GW。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年国家政策持续推动风电产业规模扩大,行业相关的国家级重点政策发布达40个,省区市等地方级政策超过300个,引领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以乡村及分散式风电拓展、消纳机制、海上风电建设引导等领域为主。2023年1月,中央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加强农村电网发展规划与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衔接。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农村负荷增长等情况,在深入挖掘消纳潜力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能力,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安全可靠、灵活高效接入,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的“全覆盖”,对风光发电的消纳提供多元化支撑。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2023年1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以立体分层设权的用海活动,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走向“立体”,进一步规范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