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平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刘金萍与刘平祥系夫妻关系。 刘金萍、刘平祥分别通过持有三人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174%、0.1494%的股份,分别通过持有新机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3542%、0.2361%的股份,分别通过红果间接持有公司0.0176%、0.0088%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刘金萍与刘平祥系夫妻关系。 刘金萍、刘平祥分别通过持有三人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174%、0.1494%的股份,分别通过持有新机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3542%、0.2361%的股份,分别通过红果间接持有公司0.0176%、0.0088%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5年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了《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方交易金额增加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因关联交易金额未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1-9月,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金额775,350.00元。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2年制定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对32名激励对象实施激励,首批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887,914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第九条.重要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公开发行说明书》。承诺事项均不存在未履行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