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2024年度起提前执行新准则,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部分,调整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进行追溯调整。
- 关键财务指标:具体数据未在摘要中展示,但报告提供了调整前后的对比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三、股东信息
报告未披露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优先股股东信息,但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发生变化,且无优先股股东及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未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五、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及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 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本季度财务报表未做相关调整。
- 审计情况: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