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增长转为多元驱动 经济研究·宏观快评 执证编码:S0980524090003执证编码:S0980516060001执证编码:S0980523070001执证编码:S0980513100001 证券分析师:田地0755-81982035tiandi2@guosen.com.cn证券分析师:李智能0755-22940456lizn@guosen.com.cn证券分析师:邵兴宇010-88005483shaoxingyu@guosen.com.cn证券分析师:董德志021-60933158dongdz@guosen.com.cn联系人:王奕群wangyiqun1@guosen.com.cn 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解读: “十五五”规划框架的内在逻辑,必须放在2035远景目标的框架下理解。 二十届四中全会重申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这一表述尤为关键,也颇具“弹性”,需结合国际标准、官方参照及指标特性加以解读: (1)从概念界定看,需明确“中等”的修饰对象是“发达”而非“国家”,即目标指向“发达程度达到中等”,而非“在发达国家中处于中等位次”。这一界定重点在于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发达属性”是否达到中等层级,而非与发达国家群体进行排名对比。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2)在参照依据层面,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三大国际组织均未对“中等发达国家”作出官方明确定义,其界定仅隐含在各自分类体系中,且维度各有侧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人类 发展指数(HDI)评估,世界银行以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划分国家,IMF通过“先进经济体”名单(背后也是人均产出)考量综合成熟度。 相较于国际组织的隐含标准,我国外交部官网“国家概况”栏目对特定国家的定性,为“中等发达国家”提供了更直接的参照。其明确将西班牙、希腊、葡萄牙、捷克、匈牙利列为“中等发达国家”,其中人均名义GDP最低“守门员”匈牙利在2024年为23310美元,这一群体的经济水平可作为我国2035年目标的现实参照,也让“中等发达”的有了更具象的对标方向。 (3)从指标属性分析,“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大概率采用“名义值”(以美元现价计价),且具有相对弹性。参考IMF、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划分国家发展程度的惯例,其通常强调“美元现价”计价的人均产出,我国目标表述与之衔接,更符合国际横向对比的通行逻辑。 综合上述分析,这些目标指向2035年我国人均GDP或需要达到世界50名左右,当前该标准大致对应2.4万美元,我国目前约为1.4万美元,排名70。大致匡算,未来十年我国需要实现6%以上的复合名义增长。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任务必须从单一GDP驱动,转为“生产力+通胀+汇率”的多元驱动。 在这一过程中,新质生产力、“反内卷”和要素市场化改革是三条主线脉络,而背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组合尤为关键。 增长抓手: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十五五”时期的中心任务。当前我国旧经济增长动能逐步减弱,创新已成为新的增长引擎,这一点也体现在通稿中——排名靠前的两大目标“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既与“十四五”规划一脉相承,二者结合也正是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核心来源。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未来五年在新质生产力的引领下,我国将持续构建“传统升级—新兴壮大—未来培育”的梯度发展格局,具体路径包括三方面: 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全链条赋能,加速传统企业的数字化与绿色化转型。 二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一方面巩固优势领域,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三样”领域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另一方面培育新赛道,重点布局人形机器人、工业元宇宙、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 三是加强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在量子计算、可控核聚变、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持续开展技术攻关。 此外,公报表述中新增“航天强国”、“交通强国”,这或标志着太空经济发展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同时,该部分明确提出“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其内涵与新质生产力高度契合,表明新质生产力概念提出后,产业与创新的融合已进入更深层次。 供需平衡:“反内卷”与“有为政府” 长期的持续增长需要新质生产力,实现通胀的企稳回升则需要“反内卷”。“反内卷”的核心目标在于实现供需关系的高水平动态平衡,这一目标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紧密相连。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全会不仅首次提出"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的重要表述,还特别强调要"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这两者共同构成了新时期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基础。 "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的提法具有深远意义。这意味着在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实物产品的产能扩张需要保持适度,既不能盲目扩张导致过剩,也不能过度萎缩影响产业安全。这一要求使得促进需求增长的任务变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在这一框架下,服务业的发展尤为重要。服务业的提质扩容不仅能够直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更能通过创造就业和提升收入,带动对实物产品的消费。当居民在教育、医疗、文旅等服务领域的消费潜力被激活,其产生的收入效应将转化为对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制造业产品的新增需求,为制造业提供支撑。 值得提示的是,“有为政府”是“反内卷”成功的核心保障。一方面,扩需求需要财政积极发力;另一方面,改变地方政府激励约束机制,避免“投资冲动”“违规招商”同样重要,有所为关键是有所不为。 资料来源:Macrobo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核心保障:要素市场化改革与“有效市场” 统一大市场建设与要素市场化改革,是贯穿通稿的另一条重要线索。在“建设强大国内市场”部分,明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在“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强调“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要素市场化改革具有供需的双向支撑作用:一方面在供给端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基础,另一方面在需求端形成有效拉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数据来看,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接近70%的较高水平,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仍不足50%,这意味着在城市谋生的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约有2.5亿人。这部分人口若能实现户籍转化,不仅能享受更多转移支付与社会保障,其农村承包土地也将得以释放,进而有效提升实际耕作人口的收入水平。 对外开放:制度创新、链条重塑与资本出海的新时代 除了上述新质生产力、“反内卷”和要素市场化改革三个核心要素外,公报中外资外贸顺序升至第5位,同样值得关注。“十五五”时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预示着我国开放格局将迈入新阶段,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从全球经贸规则层面发力的“制度型开放”。“十五五”时期,我国开放将从商品和资本流动转向规 则、标准与监管体系的深度对接。要破除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增强“走出去”的能力。当然,与此同时,也会进一步放宽电信等重点领域外资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引进来”格局。 二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面对“小圈子”规则和“去中国化”倾向,中国将以更加公正、开放的姿态拥抱多边贸易。当前,含新量、含绿量更高的新动能产品正成为外贸新引擎,出口市场也由“西向南”加速拓展。可以预期“十五五”时期我国外贸产品结构升级与市场多元化的“双提升”将持续深化。 三是“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构建更具全球配置力的开放体系。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利用外资,而“十五五”期间,在国内竞争与通缩交织的环境下,企业“走出去”将成为新出路。中国企业的海外布局仍处在起步阶段,全球市场份额有限。一旦条件具备,未来五年将是我国资本加速出海的重要窗口期。重点将放在高科技、绿色能源、数字基础设施等供应链领先领域,推动“投资输出”与“产业出海”协同并进。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图10:“十五五”与“十四五”和“十三五”表述对比 风险提示 海外市场波动,海外政策调整滞后。 相关研究报告: 《美国宏观市场点评-区域银行再起波澜,引发信贷隐忧》——2025-10-23《近期黄金调整快评-黄金的长期牛市与短期节奏》——2025-10-22《2025年9月财政数据快评-财政发力支撑经济了吗?》——2025-10-18《9月金融数据解读-社融承压,结构现暖意》——2025-10-16《通胀数据快评-PPI环比连续两个月为0》——2025-10-15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