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港股财报]:世界(集团)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 发现报告

世界(集团)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2025-09-25 港股财报 等待花开
报告封面

2025 目錄 公司資料 2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3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8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之審閱報告23 其他資料 30 公司資料 註冊辦事處P.O. Box 309 董事會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執行董事 李達興先生(主席)馮美寶女士(行政總裁)李振聲先生李國聲先生梁祖威先生徐志遠先生李漢聲先生 主要往來銀行 渣打銀行滙豐銀行中國銀行恒生銀行星展香港 非執行董事張子文先生李家儀女士 核數師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獨立非執行董事 崔志謙先生何德基先生許志權先生曾詠儀女士項婷女士 股份過戶登記處 香港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合資格會計師梁祖威先生,FCCA, CPA 開曼群島 The R&H Trust Co. Ltd.P.O. Box 897Windward 1Regatta Office Park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公司秘書徐志遠先生,CPA 主要辦事處 香港新界葵涌華星街16-18號保盈工業大廈18樓A座 股份代號 713 公司網址http://www.worldhse.com 世界(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附註: (a)本集團之不可分派儲備因附屬公司將保留溢利撥充資本而產生。 (b)本集團之資本儲備因來自本公司控股股東的視作出資而產生。 (c)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中 國」)有 關 海 外 投 資 企 業 之 相 關 法 律 及 法 規 所 訂 明,中 國 附 屬 公 司 須維 持 法 定 盈 餘 儲 備 基 金。法 定 盈 餘 儲 備 基 金 不 可 分 派。該 等 儲 備 乃 由 中 國 附 屬 公 司 董 事 會酌 情 決 定 自 中 國 附 屬 公 司 之 除 稅 後 純 利 作 出 撥 款。法 定 盈 餘 儲 備 基 金 可 用 作 彌 補 過 往 年 度虧損(如有),並可透過資本化發行之方式轉換為股本。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編製基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於 編 製 本 集 團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時,鑒 於 本 集 團 的 流 動 負 債 超 出 其 流 動 資 產 約179,213,000港元,本公司董事已審慎考慮本集團的未來流動資金狀況。 經 考 慮 現 有 未 提 取 的 銀 行 信 貸 及 於 需 要 時 可 提 前 變 現 非 流 動 資 產 下 的 銀 行 存 款,本 公 司 董事認為本集團將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履行其將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計未來十二個月內到期的財務責任。因此,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 2.會計政策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乃 根 據 歷 史 成 本 基 準 編 製,惟 投 資 物 業 及 長 期 其 他 資 產 按 公 平 值 計 量 除外。 除 應 用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修 訂 本 引 致 的 新 增 會 計 政 策 外,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止六個月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者相同。 2.會計政策(續)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修訂本 於 本 中 期 期 間,本 集 團 於 編 製 本 集 團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時 已 首 次 應 用 由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佈 的 以 下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修 訂 本,該 修 訂 本 於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此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本集團之報告及經營分部如下: 家用產品-製造及分銷家用產品PVC管材及管件-製造及分銷PVC管材及管件物業投資-投資物業 以下為回顧期間本集團按經營及報告分部劃分之營業額及業績分析: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除稅前虧損 分 部 虧 損 指 各 分 部 產 生 之 虧 損,但 不 包 括 銀 行 利 息 收 入、一 份 人 壽 保 險 保 單 存 置 按 金 所 產生之利息收入、財務成本、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之保費及未分配企業開支(包括本公司已付或應付若干董事之薪酬及若干企業用途行政費用)之分配。此為呈報予首席業務決策人用作資源分配及評估表現之計量方式。 5.財務成本 6.除稅前虧損 7.稅項抵免 截至該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中國預扣所得稅乃就一間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中國賺取之收入按10%稅率徵收。 8.股息 於 本 中 期 或 上 一 中 期 期 間 內,概 無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股 息 獲 派 付、宣 派 或 建 議 派 付。本 公 司 董 事 已 決 定 不 會 就 本 中 期 期間派付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9.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依據下列數據計算: 截至該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9.每股虧損(續) 股份數目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六月三十日 由 於 行 使 尚 未 行 使 購 股 權 將 導 致 每 股 虧 損 減 少,故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及 二 零 二 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之每股攤薄虧損並無計及尚未行使購股權之影響。 10.投資物業 本集團之投資物業由獨立專業估值師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參考相關市場之可資比較銷售 交 易 及(倘 適 用)根 據 資 本 化 相 關 淨 收 入 之 基 準 按 公 平 值 計 量,得 出 投 資 物 業 之 公 平 值 減少58,87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投資物業之公平值減少820,000港元),已直接於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損益中確認。 11.物業、機器及設備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在 購 置 物 業、機 器 及 設 備 方 面 產 生3,49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196,000港元)。 本 公 司 董 事 對 分 配 至 與 家 用 產 品 分 部 相 關 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的 物 業、機 器 及 設 備 以 及 使 用 權資 產 進 行 減 值 評 估。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的 可 回 收 金 額 已 根 據 公 平 值 減 去 出 售 成 本 釐 定。根 據 評估結果,本集團管理層釐定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需確認減值虧損。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公 司 董 事 認 為 與PVC管 材 及 管 件 分 部 有 關 的 物業、機 器 及 設 備 以 及 使 用 權 資 產 並 無 減 值,因 為 搬 遷 產 生 的 虧 損 可 透 過 土 地 收 回 項 目 收 取的補償收回。 12.重新開發項目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八 月 八 日,本 集 團 同 意 向 一 名 物 業 發 展 商 交 出 一 幅 土 地 以 根 據 重 新 開 發 項 目興 建 若 干 住 宅 或 商 業 物 業(「補 償 物 業」)之 交 易 經 已 完 成(「交 易」)。交 易 代 價 已 落 實,當 中包 括 於 重 新 開 發 項 目 完 成 後 將 收 取 之 補 償 物 業 詳 情,以 及 本 集 團 於 收 訖 所 有 補 償 物 業 日 期前將從物業發展商收取之無條件及不可退還每月補償收入。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已 收 到 物 業 發 展 商 之 按 金 人 民 幣1 1 0 , 0 0 0 , 0 0 0元(相 等 於約120,350,000港 元)(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幣110,000,000元(相 等 於 約116,897,000港元))。 由 於 補 償 物 業 的 公 平 值 不 時 轉 變,於 取 得 補 償 物 業 控 制 權 前,本 集 團 確 認 之 賬 面 金 額 須 於各個其後報告日期按公平值重新計量。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長 期 其 他 資 產 人 民 幣746,765,000元(相 等 於 約817,03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762,025,000元(相等於約809,803,000港元)),包括 應 收 之 未 來 每 月 補 償 收 入 之 現 值 人 民 幣72,185,000元(相 等 於 約78,977,000港 元)(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72,185,000元(相等於約76,711,000港元))與補償物業之公平值人民幣674,580,000元(相等於約738,05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689,840,000元(相等於約733,092,000港元))。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補 償 物 業 之 公 平 值 乃 按 直 接 比 較法經參考類似物業的市場可觀察交易,並進行調整以反映相關物業之條件及位置而釐定。 13.長期銀行存款及短期銀行存款 到期期限超過一年的長期銀行存款按固定利率1.7%計息(二零二四年:無)。到期期限超過三個月但少於一年的短期銀行存款按固定利率介乎1.45%至1.60%計息(二零二四年:無)。 14.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貿易應收款項(扣除信貸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按發票日期(與確認相關收益之日期相若)呈列)以及其他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之明細如下: 本 集 團 視 乎 銷 售 之 產 品 向 其 貿 易 客 戶 提 供30至180日 不 等 之 信 貸 期。貿 易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項為無抵押及免息。 15.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貿易應付款項(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賬齡分析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如下: 附註: 其他應付款項中包括收回土地的預收補償款項850,39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74,164,000港元),詳情如下: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一 月 五 日,本 公 司 的 兩 間 全 資 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