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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688127.SH)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10%,玻璃非球面与晶圆业务持续成长

2025-09-01胡剑、连欣然、詹浏洋、叶子国信证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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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688127.SH)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10%,玻璃非球面与晶圆业务持续成长

优于大市 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10%,玻璃非球面与晶圆业务持续成长 核心观点 公司研究·财报点评 电子·光学光电子 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5%,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10.3%。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YoY52.54%),主要由于公司对下游消费电子、汽车智能驾驶、光通讯等领域的需求保持积极发掘,主要产品光学棱镜、玻璃晶圆、玻璃非球面透镜业务规模均有提升;归母净利润1.03亿元(YoY110.27%),扣非归母净利润0.98亿元(YoY108.60%),毛利率35.98%(YoY4.38pct)。 证券分析师:胡慧021-60871321huhui2@guosen.com.cnS0980521080002 证券分析师:胡剑021-60893306hujian1@guosen.com.cnS0980521080001 证券分析师:叶子0755-81982153yezi3@guosen.com.cnS0980522100003 证券分析师:张大为021-61761072zhangdawei1@guosen.com.cnS0980524100002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2%,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91.0%。公司2Q25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YoY52.23%,QoQ25.63%),归母净利润0.58亿元(YoY191.00%,QoQ26.91%),扣非归母净利润0.57亿元(YoY177.78%,QoQ39.78%),毛利率36.96%(YoY7.82pct,QoQ2.21pct)。 证券分析师:李书颖0755-81982362lishuying@guosen.com.cnS0980524090005 证券分析师:詹浏洋010-88005307zhanliuyang@guosen.com.cnS0980524060001 证券分析师:连欣然010-88005482lianxinran@guosen.com.cnS0980525080004 光学棱镜业务持续扩张,与多方大客户合作关系逐步深化。上半年由于应用于智能手机潜望式摄像头模组的微棱镜产品终端需求进一步扩张,形成了业绩增量。公司继续跟进客户新机型的升级需求,叠加2024年已推出机型持续销售,预计今年市场总需求仍将保持增长。2024年以来,公司在棱镜-平面加工工艺领域追加投入,相关三角棱镜产品的手机应用已形成初步产出。 基础数据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合理估值收盘价34.59元总市值/流通市值13946/13946百万元52周最高价/最低价35.40/14.41元近3个月日均成交额199.30百万元 玻璃非球面透镜业务稳步增长,产能潜力有望逐步释放。上半年受益于下游车载电子、光通讯、智能手机、手持影像创作设备多品类应用市场空间的扩张,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业务所面向的光通讯、VLOG相机、手机摄影等领域的需求均迎来了显著增长,销售规模获得提升。在产能扩张上,公司结合下游需求稳步推进,同时优先保障核心设备的战略性储备;伴随着新设备、新员工的逐步导入,公司的产能潜力将会得到有序释放。 玻璃晶圆业务稳健发展,与多家AR光波导厂商广泛合作。伴随着下游需求随着前沿技术应用持续扩张,玻璃晶圆业务实现了稳健发展。在开发多种材质的晶圆产品过程中,公司与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供应商、光学材料供应商在AR应用上实现了深度的战略协作,与国内外多家光波导厂商达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目前已推出可导入衍射光波导全彩量产方案的玻璃晶圆产品。 投资建议:维持“优于大市”评级。我们看好公司在光学行业的竞争优势,看好玻璃非球面透镜持续增长及AR眼镜快速发展对玻璃晶圆需求扩张,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14.90/19.02/24.23亿元(前值14.56/18.06/22.50亿元),归母净利润3.56/4.70/5.75亿元(前值3.45/4.49/5.68亿元),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39.1/29.7/24.2,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相关研究报告 《蓝特光学(688127.SH)-2024年净利润增长22.6%,多样化产品布局带动持续增长》——2025-05-06《蓝特光学(688127.SH)-前三季度净利润增长76%,主要产品板块收入均提升》——2024-11-04《蓝特光学(688127.SH)-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22%,光学棱镜收入大幅增长》——2024-09-01《蓝特光学(688127.SH)-2023年业绩高速增长,微棱镜及车载光学业务持续发力》——2024-05-23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不及预期;新品进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的风险等。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