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 2025年8月29日 盈利拐点凸显,海外拓展加速 黎航荣Wayne.li@firstshanghai.com.hk852 2532 1539 ➢收入稳健,利润拐点明确:25H1实现总营收619.33亿元,同比+3.4%;归母净利72.0亿元,同比-4.4%,行业压力下取得稳健业绩。单Q2营收289.14亿元,同比+5.8%,环比提速4.4pct;归母净利23.26亿元,同比+44.6%,盈利拐点清晰。扣非净利口径:H1同比+31.8%,Q2低基数下同比+49.5%,剔除一次性因素后盈利弹性更显著。 主要数据 ➢液奶企稳,奶粉高增,冷饮领跑,海外提速:1)液体乳:25H1收入361.3亿元,行业压力下同比-2.1%,份额稳居行业第一;单Q2收入164.9亿元,同比-0.8%,降幅较Q1明显收窄。上半年常温板块以高端白奶、功能奶及高质价比新品为抓手,份额企稳回升;低温白奶收入逆势增长+20%以上,低温酸奶、乳饮料通过爆品策略及山姆等会员店定制实现放量。2)奶粉及奶制品:25H1收入165.8亿元,同比+14.3%;单Q2收入77.6亿元,同比+9.7%。公司婴配粉零售额市场份额达18.1%,同比提升+1.3pct,已跃居全国第一,其中羊奶粉市场份额同比+3.0pct至34.4%;成人粉零售额份额26.1%,同比+1.8pct,稳居第一,功能性、药食同源驱动中高端产品双位数增长;奶酪toC/toB双轮驱动,toB营收同比大幅+20%以上。3)冷饮:收入82.3亿元,同比+12.4%,单Q2收入41.2亿元,同比+38.0%。上半年线上线下份额均为行业第一,印尼、泰国市场持续扩张。4)国际业务:公司继续深化海外布局,期内海外业务实现多点突破,冷饮在东南亚深耕本土化,婴配羊奶粉在北美、中东、独联体等地区取得突破,新西兰、荷兰的高端产能持续推进。上半年海外主要品类冷饮同比+14.4%,婴幼儿羊奶粉同比+65.7%,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行业乳制品/食品饮料股价27.69元目标价35.00元(+26.4%)股票代码600887总股本63.25亿股总市值1751.49亿元52周高/低30.74元/19.91元每股净资产8.43元主要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56%) ➢毛利率抬升,费用率下降:上半年公司毛利率达36.0%,同比+1.3pct,主要受益原奶等原材料价格下行。费用方面,销售费用率18.3%,同比-1.1pct,产业链健康度提升带来费用投放效率改善。管理、研发、财务费用保持稳健。我们预计公司将维持力争提升全年净利润率至9%的目标不变,若后续行业需求进一步复苏,或存在超预期空间。下半年公司有望通过新品、新渠道差异化投放,避免价格战,继续锁定利润改善趋势。 ➢目标价35.00元,买入评级:综上所述,我们预计2025-2027年有望分别实现净利润111.2/123.3/132.6亿元,当前股价对应2025年PE约15.9倍,低于过去五年中枢。公司液奶基本盘稳固,奶粉、冷饮、奶酪、成人营养品多点开花,海外扩张打开中长期空间。高分红+充裕现金流提供安全边际,给予目标价35.00元(对应2025年20倍PE),维持买入评级。 ➢重要风险:1)食品安全;2)行业竞争加剧;3)经济恢复不及预期;4)原奶周期回升不及预期。 来源:彭博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籍人士发放©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