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使用智利企业行政数据,研究了战略互补性在企业定价行为中的作用,得出以下五个关键事实:
1. 战略互补性在企业定价中占据主导地位。 企业对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反应强度超过对自身边际成本变化的反应。具体而言,企业将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 66% 转嫁给自身销售价格,而自身边际成本变化的转嫁率仅为 18%。这意味着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影响是边际成本变化的 3.7 倍。
2. 战略互补性的强度存在行业差异,但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制造业企业将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 40% 转嫁给自身销售价格,零售业企业则高达 70%。尽管如此,战略互补性在制造业中仍然比成本变化更重要。
3. 战略定价具有状态依赖性。 在高通胀环境下,企业对自身成本和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反应更为强烈。高通胀会削弱名义刚性,增强战略互补性,导致企业更频繁地调整价格以稳定利润率。
4. 战略互补性存在“火箭与羽毛”现象。 企业对竞争对手价格上涨的反应强度大于对价格下跌的反应,这与成本变化的“火箭与羽毛”现象类似。具体而言,企业对竞争对手价格上涨的转嫁率(75%)高于价格下跌(22%),且这种不对称性持续时间更长。
5. 市场结构塑造企业的战略定价行为。 竞争程度较低、市场份额较大、客户基础更广的企业表现出更强的战略互补性。具体而言,竞争程度较低市场中企业的价格调整幅度更大,市场份额较高的企业对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反应更强烈。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战略互补性是导致价格粘性的重要因素,其强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成本和竞争对手价格变化的方向以及市场结构的影响。这些发现对宏观经济模型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评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