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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庆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第五节重要事项.........................................................................................................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0第八节财务报告.........................................................................................................51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文本;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南京市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1、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2025年上半年,医药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面对不断增长的慢性病防治需求、持续升级的健康消费理念以及日益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行业展现出发展韧性和增长潜力,正加速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迈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275.2亿元,较2024年度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1766.9亿元,较2024年度同比下降2.8%。 2025年上半年,中国医药行业处在创新引领、转型升级的结构调整期。 创新药领域,2025年上半年发展态势强劲,创新成果密集涌现。国家药监局统计显示,我国上半年批准上市创新药43款,同比增长59%,已接近2024年批准创新药(48款)的全年数量。药物覆盖肿瘤、代谢、免疫等多个重要治疗领域,包括我国首款基因治疗药物在内的多款药物进一步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从研发前端到审评末端,全流程加快创新药上市,彰显了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研发效率的显著提升。 国产创新药的国际化也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企业通过布局多样化的产品和技术路线,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机会,推动自身管线的全球化进程。2025年上半年,国产创新药跨境技术授权(license-out)交易呈现跨越式增长,交易总额达到600亿美元,已超过2024年全年总额,其中单笔12.5亿美元首付款交易刷新中国创新药对外授权纪录。凭借着突出的临床价值、研发效率和成本优势,国产创新药正逐步突破更加严格的国际标准,获得全球药物监查机构和国际制药企业的认可,加速融入全球医药市场。 在当前行业发展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传统药企积极寻求转型与突破,通过布局复杂制剂技术平台、改良型新药以及创新药研发体系、升级高端原料药产业链等方式进一步构建企业竞争壁垒。与此同时,企业普遍采取降本增效措施,通过减少不必要的资本性支出、控制人工成本、提升研发效率等多种方式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压力,努力在变革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行业政策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节点。上半年,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出台,为全年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继2024年创新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首次出 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后,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创新药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未来产业的重点布局领域,支持创新药发展成为近年来医药领域的主旋律之一。 (1)产业政策驱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上半年,医药政策密集落地,有力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开展试点工作,将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1月8日,2025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研发创新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评审批质效,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1月17日,在“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宣布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丙类目录,旨在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3月5日,202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审批效率、创新支持、支付机制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标志着我国创新药支持政策从“局部突破”转向“全生命周期覆盖”,旨在解决创新药“研发难、支付难、进院难”问题,推动形成“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格局。 (2)目录迭代升级加速创新药临床可及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次目录调整共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38种为“全球新”创新药,其谈判成功率突破90%,显著提高了创新药的可及性、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此次目录调整特别将更多创新药纳入医保范畴,涵盖抗癌药、罕见病药和儿童用药等,充分体现了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与鼓励。 为配合目录实施,多地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限制,给予患者更多用药选择,促进精准治疗方案制定,提高治疗效果和就医便利性,有力推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7月11日,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商保创新药品目录的首次制定及调整工作同步开展,这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纵深推进 2025年上半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深化,常态化、制度化、提质扩面的趋势明显。1月,国家医保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将开展,并适时启动新批次药品集采。同时将在地方层面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 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多省医保部门发文推进“三进”行动开展,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集采覆盖医药机构范围扩大。 集采常态化的同时,集中带量采购与药品价格治理、医保支付标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政策逐渐协同。202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质量评估与监管的强化,将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提质升级。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创新药和高技术壁垒的新型仿制药的研发是公司的核心战略发展方向。公司自主研发了中国第一支国产化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经三十多年的稳健经营与发展,公司药物治疗领域逐步拓展,目前已涵盖消化、抗肿瘤、抗感染和慢性病四大治疗领域,在中国医药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在研发平台建设方面,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抗消化道溃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靶向抗肿瘤药物工程中心,先后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课题十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一项,全部取得预期评价。 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