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沈春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松龄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不超过0.5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扣除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2,216,900股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份基数为4,714,570,84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35,728,542.1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16%。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证券行业的监管政策调整和资本市场的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6第五节重要事项...........................................................................................................................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6第八节财务报告...........................................................................................................................68第九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24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获得的单项业务资格包括: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开办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股票主承销商资格、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转融通业务资格(包括转融资业务、转融券业务)、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权证一级交易商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资格、上交所港股通业务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自营业务资格、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参与人资格、深交所港股通业务资格、深交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等。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三)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按照《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1号)要求,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会计数据如下: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证券行业,市场变化与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市场投资情绪、国际形势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中国经济表现出强劲的韧性,随着多项宏观政策持续发力,国内消费、投资等内需有所回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边际回升,经济形势呈现向好态势。2025年上半年,A股市场表现出一定波动性,4月份受美国关税政策等事件影响,国内多个主要指数出现一定下跌,后续随着国家陆续出台有效的应对政策,A股市场信心持续增强,国内股市恢复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上证指数上涨2.76%,深证综指上涨6.00%,创业板指上涨0.53%。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自营投资业务板块、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以及机构服务业务板块,各板块业务情况如下: (一)自营投资业务板块: 1.股票自营投资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证券、公募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2.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信用债、债券基金、利率债以及利率衍生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3.创新与衍生品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量化等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衍生品、公募REITs等。 4.新三板做市投资:为新三板公司提供做市商交易服务,同时积极申请北交所做市业务资格,计划将在获取资格后积极投入北交所做市业务。 5.股权直投与另类投资:由公司子公司红正均方开展,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公司自营清单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投资业务,同时也是公司参与科创板及创业板战略配售的指定机构。 (二)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1.财富管理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红塔期货开展,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代销金融产品,提供专业化研究和投资咨询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获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红塔期货业务模式主要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服务,为客户提供研究分析资讯、套保/套利等投资方案类服务、投教、交易实务等专项培训。 2.融资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上海分公司和红塔红土基金及其子公司红塔资产开展,业务模式为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报告期内,红塔期货向中期协提交了撤销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的申请,后续收到中期协《关于撤销红塔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的通知》,同意红塔期货撤销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的申请。 4.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 5.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由红证利德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以自有和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标。 (三)机构服务业务板块: 1.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等服务。 2.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模式为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专门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作为管理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3.股票质押业务:为客户提供股票质押的资金融通服务,以获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4.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对机构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策略、行业公司、基金、衍生品及其他研究报告,提供受托研究服务及投资顾问服务,获得机构客户的投研咨询收入。 5.期货机构业务:报告期内,开展期货机构服务业务的上海红塔众鑫处于清算注销过程中,未开展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布局的关键节点,全国两会强调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围绕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绿色转型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服务能力、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强调金融市场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要、阶段特征和结构特点,切实强化金融市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推进了我国金融行业及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始终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坚持以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为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