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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联合水务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9财报-
联合水务:联合水务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俞伟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姝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行业情况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3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3第八节财务报告..............................................................................................................................4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报告期内,王哲、斯宇迪担任保荐代表人。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水务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属性。近年来,在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双轮驱动下,水务行业有望在全球绿色转型中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增值—经济增效”的可持续发展新范式。 1、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改革趋势坚定 水务行业是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型行业,国家政策是水务行业加快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驱动力。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强调要优化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2025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要求分类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使碳价、水价、排污权价格充分反应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等。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明确定价机关可通过制定定价机制,确定政府定价的水平,明确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进一步加强价格成本监管,丰富政府听取意见形式,除听证会外新增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研等方式。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频频推出,市场化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正加速理顺。 供水方面,我国自来水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定价,自来水价格调整需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水价调整必须要进行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同时水价列入政府CPI考核体系,程序繁琐。长期以来,我国供水行业存在水价定价低且调价周期长的特点。与此同时,供水企业成本面临不断增长的压力,据估算自来水行业成本年均增速约3%,水价定价低于合理盈利甚至成本倒挂现象制约着行业可持续发展,供水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承压,水价上调具备合理性与迫切性。 为建立合理回报机制,驱动行业长期成长,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深化供水价格市场化改革,水价新政强调合理收益后,多地启动水价听证会,重新核定水价。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广州等20多个城市水价上调方案顺利落地实施,另有安徽黄山等多个城市针对水价上调方案已召开调价听证会,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城市开启听证程序,重新核定水价,全国范围内水价新一轮调价周期正徐徐展开,水价调价工作大势所趋、推进坚定。水价上调将有助于水务企业获取合理资产回报率,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改善。 污水处理方面,目前我国污水项目定调价机制主要依据财政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一般每三年核定一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考虑到污水处理工艺多,面临不断提标、入水水质波动等风险,且现金流部分严重依赖财政,污水处理项目还应较供水项目享受风险溢价。叠加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的“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求,污水项目定价及动态调价机制有望逐步理顺,污水处理费存在提价空间,污水处理企业能够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精细管理、高效运营的企业有望持续获得高于合理利润部分的超额收益。 对标海外直接向用户收费的商业模式,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以财政资金弥补服务费缺口,污水处理服务费依赖于政府端支付。为贯彻落实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关于聚焦使用者付费的要求,未来污水处理价格有望向用户端(包括居民、工商业)传导,有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推动企业应收账款及现金流持续改善。 2、供水与污水处理产能增速放缓,直饮水+厂网一体化提供行业增量 伴随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水务行业在过去数十年中实现了高速发展,目前我国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已较为完善,供水与污水处理产能增速趋于放缓,行业步入存量运营期,资本开支大幅收缩,目前投资主要集中在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方面。近年来,由于居民用水要求提升叠加政策催化,高品质用水和厂网一体化有望为水务行业提供新的增量。 供水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近年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持续上升趋势,而收入增长伴随着的是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习惯的升级,国民对于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此外,政策陆续出台提升现有的饮用水标准,2023年4月更严格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式实施,其指标指数数量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上升到国家标准层面的对水质要求的提升有助于推动直饮水行业走入大众视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直饮水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预计“十五五”期间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型社区、写字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管道直饮水系统应用将更加广泛,市场渗透率大幅提升,管道直饮水领域步入高速增长黄金期。根据公开测算资料显示,2021-2035年直饮水售水市场复合增速约20%,至2035年直饮水售水市场较2022年市政供水市场有望提供翻倍以上增长空间。中长期来看,直饮水等高品质用水会是水务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增量之一。 污水处理方面,政策提出积极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由同一主体运营管理。当前大部分水务公司仅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管网由水务公司建设完成后交予政府或地方城投平台运营,导致污水收集率、运营效率等较低。厂网一体化主要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由同 一责任主体建设运维管理,以统一经营主体对污水处理“源头端、输送端、处理端”整体负责。近年来政策端积极推动厂网一体化,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提出“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2022年6月《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厂网一体化”能有效提升污水运营效率,预计将促进污水处理厂水量平衡、实现水位预调、保障水质、降本增效。 3、政策催化叠加技术升级驱动,工业废水处理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受益于经济增长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中国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不断增多,带动了中国工业废水处理需求的持续提升。同时中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在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有效提高了工业废水处理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渗透率。但现阶段工业废水仍存在无序排放现象严重,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工艺复杂及成本较高的行业特点,相应的工业废水处理单价也较高,叠加国家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