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俞伟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姝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 据 公 司2024年 半 年度财 务 报 告 ( 未经 审 计 ), 公 司2024年 上 半 年度实 现 合 并 净 利润85,592,542.3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58,004.9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61,462,221.76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3,679,050.41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行业情况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5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9第六节重要事项..............................................................................................................................3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1第十节财务报告..............................................................................................................................5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王哲、斯宇迪担任保荐代表人。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联合水务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始终积极倡导以“社会-投资者-员工-客户”共赢的模式推动中国水务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践行“中西合璧、以人为本、高效节约”的投资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之水,为保护社会环境提供洁净的水处理服务。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公司项目分布于国内10个省16个城市,拥有26个运营公司,以及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1个供水运营公司。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BOT、BOO、TOT、EPC、EPC+O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 1、供水及衍生业务 公司为宿迁、咸宁等全国9个城市以及孟加拉国达卡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市政供水和工业园区供水两个部分。供水及衍生业务主要涵盖国内外市政和工业园区的取水泵站、原水管线、净水处理厂、输配水管线、加压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还包括客户服务、水费抄收、智慧水务,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等。 此外,公司体系内还拥有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联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公司,为公司自来水供应业务提供供水管网及远传水表安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等相关配套工程业务。 2、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公司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业企业高难度废水治理以及城乡排水一体化,为桐乡、荆州、随州等全国10个城市的工业园区及居民提供可靠、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服务。 3、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 公司积极拓展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业务,依托于水环境改善技术体系,致力于生态绿色发展,业务范围主要涵盖流域河湖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水二次提标等,实现顶层设计引导、投资建设支持、后续运维保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4、EPC及PPP建造工程类业务 公司深入挖掘优质水务项目,结合重资产发展和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以“轻重并举”作为战略发展方向,依托自身供水、污水处理业务领域积累的优势与经验,开展EPC及PPP建造工程类项目的建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供水厂8座,污水处理厂11座。公司目前拥有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运营项目的协议和规划处理能力约270万立方米/日。其中供水协议规模210万立方米/日,供水建成规模90.5万立方米/日;污水协议规模60万立方米/日,污水建成规模48.3万立方米/日。 通过多年运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在国内、国际水务行业享有良好声誉。公司对项目严格把控、精心管理,获得了项目所在地和政府的高度评价。凭借在水务、水利领域的创新与突破,公司曾入选“沙利文2020中国新基建企业榜单”智慧水利企业。近年来,公司曾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安全供水保障城市”、“江苏省水质检测一级实验室”、“宿迁市市长质量奖”、“宿迁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在2018年、2019年江苏省饮用水质量百姓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两年蝉联全省第二,为宿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双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台阶。 水务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属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厘清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关系,明确特许经营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及推进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频频推出,通过向使用者付费推进、阶梯水量调整、各地水价上涨等方式,带动水务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供水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端的增长推动水务行业产能持续释放。但总体来看,供水行业目前进入成熟运营期,“十四五”时期市政供水总量增速有所放缓,城镇供水普及率较高,公共供水已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期以来水价定价低于合理盈利甚至成本倒挂现象制约着行业发展及供水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长。 为建立合理回报机制,驱动行业长期成长,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深化供水价格市场化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确保水务资产回归合理盈利水平。政策层面,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办法》明确以定期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进行制定并相应进行水价调整。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再次提出要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