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完成从阶段性政策到常态化制度的转变,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政策废止此前多项阶段性政策,区分三类纳税人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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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纳税人:
- 四大重点行业纳税人: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销售额占比超过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
- 其他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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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 四大重点行业纳税人:按月退还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比例为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按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新增留抵税额,60%退税(不超过1亿元部分)。
- 其他纳税人:按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新增留抵税额,60%退税(不超过1亿元部分)。
- 退税条件:连续六个月或两个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满足金额要求。
- 进项构成比例:四大重点行业纳税人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沿用现行规定,其他纳税人调整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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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20号公告》,征管要求与现行政策无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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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选择:
- 纳税人可在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间选择,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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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建议:
- 新政策精准支持国家发展战略,优化征管操作,企业需评估自身属性并合规申请退税,合理选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