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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期(Q2) China Industry-Finance Digital DevelopmentMarket Insight Report 目录 政策与监管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监管新规正式落地,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进入统一监管及自律监管时代。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新规将深度影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格局及发展趋势,各类机构应当如何适应新监管格局? 市场与发展 中国最大的独立产融数字化平台-中企云链再度冲刺IPO,中企云链以市场开创者、引领者姿态持续引领行业发展。商业保理行业迎来广泛增资和评级,供应链金融及供应链金融科技市场持续扩面增量。 场景与产品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新规深度影响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格局,供应链票据持续“扩面”,脱核供应链金融正迎来最佳战略机遇期。 附录 商业保理公司增资及评级名录、供应链科技公司名录、供应链票据平台名录等。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新规落地 2025年4月30日,经过前期意见征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正式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简称《77号文》)。 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切实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 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完善管理框架,防范业务风险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互利共赢发展 77号文的颁布意味着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迎来统一监管,其产品地位也得以明确 产品地位明确且正名,随着统一监管落地,迎来高质量发展时代 基石“契约精神“为基石、以高效确权为工具,合理费用及合理账期管理 核心金融机构应建立以真实贸易为基础的贸易背景审核体系和风控体系 脱核深刻理解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和方向,发展脱核供应链金融 安全保障系统及数据安全,定期及不定期的系统及数据评估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自律体系 2025年5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简称“协会”“中互金”)发布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自律管理规范》等七项自律规则。与此同时,上海票交所也发布了《关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这也意味着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统一监管方面,我国正式形成了“1+7”的监管及自律体系。 共12章50条,从业务参与主体、业务开展前准备、凭证开立、凭证转让、凭证融资、付款、费用收取、信息报送/查询及披露、自律备案等方面进行规范。 共8章38条,从基本条件、系统建设运行、业务管理、收费管理、信息报送和披露、自律备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包括《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服务协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信息报送和披露授权书》等多个协议范本。 从系统能力、系统可靠性、安全能力、安全管理制度、运营能力等方面对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行规范进行明确。 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应按要求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请自律备案,提供完整、准确的备案信息和材料。备案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6月15日。 提供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相关服务的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和融资机构为信息报送义务人。 《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自律评价采取专业机构评价和协会综合评价的方式。自律评价对象为提供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相关服务的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 商业保理行业严监管态势未减 近期监管针对前期在地产等领域供应链金融检查的问题发出警示,重点就供应链ABS、再保理等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指导。此次监管针对商业保理领域检查重点覆盖再融资、虚构资产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等行为。 虚构应收账款 ABS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在签订保理合同前,已知悉应收账款由债务人全部或部分结清,仍与债权人开展保理业务,并将虚假应收账款设计成ABS、ABN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场所挂牌转让等的情形。 商业保理公司以发放保理融资款为用信理由,利用已结清的应收账款获得银行贷款,并通过公司控制的供应商账户回流信贷资金,用于非约定用途。 商业保理公司向银行申办再保理融资过程中,原保理融资业务未向债权人支付应收账款对价,再保理资金由银行直接受托支付给原保理债权人。 强监管趋势下,合规能力必须成为商业保理公司发展的底线能力 监管对“两头吃”发出警告 金监总局曾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对财务公司开展“一头在外”业务“两头吃”进行严重警告,并断然拒绝恢复财务公司一头在外业务资质。此举或将为后续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及功能定位给出新的启示,即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首要功能是确权,滥用供应链金融侵害上游利益,或将导致行业整体受损。 在财务公司试点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期间,有些大型企业集团依托产业链优势地位,一方面将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结算方式,由原来的现金结算改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结算或者延期付款方式,另一方面又通过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提供的“一头在外”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向上游企业收取融资利息,形成了一边故意占用上游企业资金,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一边通过财务公司赚取资金利息,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两头吃”问题,产生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商业保理行业严监管态势未减 2025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深圳市前海一方恒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或是行业内首家由监管机构针对商业保理公司出具的监管文件,虽然证监会并不直接对商业保理行业进行监管,但各种迹象仍表明:商业保理行业将进入强监管时代。同时,近期上海金融局、天津商业保理协会也陆续发出相关通知,对商业保理企业的合规管理作出进一步要求。 •对资产支持证券入池基础资产审核不审慎; •对交易合同合规性和入池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未能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保理业务管理系统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导致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入池基础资产存在瑕疵。 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基于真实交易、不得虚构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利用已结清或虚假应收账款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要持续规范融资成本,禁止通过“服务费捆绑”等隐蔽方式抬高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减轻实体企业融资负担。 不得违规开展通道业务,充当融资通道。商业保理公司应当避免被作为业务或资金通道,通过多层嵌套、资金空转等方式规避监管。也应当避免开展通道业务及违规开展关联交易。 商业保理企业在进入领域方面,应当强化合规意识,建立服务领域禁入名单,杜绝以保理业务等名义为地方政府违规融资,不得通过虚构应收账款、配合地方平台企业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债务负担。 不违规出租出借牌照。开展商业保理业务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出租出借牌照是变相逃避“行政许可”的行为,容易引发业务及合规风险。 《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2025年6月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银行保险业切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实现雪中送炭、服务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供应链金融作为实施及落地普惠金融业务的载体,借助供应链及产业链的上下游传导,可以助力商业银行等高效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效。 ——坚持又普又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覆盖面和可得性,推动降低综合成本,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又普又惠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坚持综合服务。建立健全涵盖普惠金融服务、普惠信贷、普惠保险的综合普惠金融 体系,有效支持薄弱领域、欠发达地区发展,切实满足脱贫人口、新市民等特定群体金融需求,供给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金融服务。 ü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定价管理能力,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行为,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以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ü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强化对企业经营情况等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降低对抵押物的过度依赖。ü大力支持粮食安全战略,强化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领域金融服务。切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金融公平交易权、金融服务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商业保理公司迎来增资及评级潮 随着监管趋严,商业保理“汰劣”持续推动,存续商业保理公司通过持续提升注册资本,增强资本实力。同时,以国有商业保理公司为主的商业保理公司积极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商业保理行业资本势力进一步增强,商业保理行业整体社会形象有望持续提升。 评级概况 2025年上半年,苏交控(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安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均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成都空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 截至2025年6月底,共有22家商业保理公司获得主体信用评级(名录见附表),其中AAA评级两家分别为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余多为AA+主体信用评级。从企业性质上来看,评级商业保理公司以央国企商业保理公司居多。 增资概况 今年3月,字节跳动旗下海南字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字跳保理”)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亿元增加至16亿元,增幅高达60%。这是字跳保理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三次增资。2021年1月字跳保理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千万元,仅5个月后,字跳保理注册资本即3000万元增加至3亿元。2022年12月底,字跳保理再次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则由3亿元增加至10亿元,直至此次字跳保理第三次增资。 近期,合肥兴泰、苏交控保理等商业保理公司持续增资,注册资本持续提升的同时,为商业保理服务区域经济及集团主业产业链供应链持续贡献力量。 据中企云链不完全统计,2025年上半年,超30余家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增资(名单见附录),随着部分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持续提高,商业保理行业资本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商业保理行业有望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书写五篇“金融大文章”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产融科技及数字科技公司密集设立 随着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及监管趋严,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和第三方平台通过设立产融科技公司或数字科技公司,加快其产业金融业务的数字化转型,以平台理念嫁接产融桥梁,推动产业数字金融的数智化升级。截至2025年6月底,已有数十家央国企设立供应链科技或产融科技公司(名录参考附件)。 2025年3月,湖北长江产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融”)正式揭牌成立。长江产融注册资本10亿元,是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了解,长江产融将统筹长江产业集团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类金融资源,探索设立科技统贷平台,以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为导向,以“股权+债权”投资模式,打造“1+N”一站式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区域领先的产业金融服务示范平台。 2025年6月17日,联投资本旗下湖北产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产融科技公司”)正式成立。湖北产融科技注册资本30亿元,未来将承担“联链通”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运营职责。 2025年6月27日,中豫航信(河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豫航信”)正式揭牌,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是由中原豫资集团发起设立的供应链科技公司。中豫投资集团作为河南国资的重要成员企业,肩负助力区域产业升级发展的重大使命,通过搭建区域供应链金融平台,以供应链科技切入,有望发挥多领域协同优势,为区域产业升级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25年1月,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控”)发起成立了陕西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陕西金控表示,产融供应链公司的组建成立,是陕西金控拓展供应链金融新业态、创新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