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国家标准体系(2025版)总结
一、核心背景与目标
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网安标委在信安标委基础上组建,持续完善数据安全标准体系。2025年7月,已发布42项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初步构建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体系,为数据安全治理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规范。
二、标准体系编制原则
- 统筹规划:全面梳理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和安全风险需求,以标准“快、优、强”为导向,满足数据安全治理、提升安全能力和促进数据合理利用目标。
- 基础先立,急用先行:加快研制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管理等基础通用标准,同时重点解决产业难题和数据安全风险。
- 注重实效,开放合作:健全标准制修订、试点验证、宣贯培训等机制,强化标准影响力;坚持高水平开放,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
三、标准体系思路和框架
数据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以数据为核心,覆盖数据处理全流程,标准化对象涉及组织、产品、服务、系统、技术、管理、活动等。体系由六大类标准组成:
- 基础共性标准:包括术语、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保护。
- 数据安全技术和产品标准:包括数据分类分级技术产品、数据安全防护技术产品、数据共享安全技术产品、备份恢复销毁技术产品等。
- 数据安全管理标准:包括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数据出境安全、数据安全运营、数据安全组织和人员。
- 数据安全测评和认证标准:包括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能力评价、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数据安全评估机构。
- 产品和服务数据安全标准:包括数据服务安全、数据系统组件安全、电子产品数据安全、网络平台服务数据安全。
- 行业与应用数据安全标准:包括行业领域数据安全(政务、卫生健康等)、新技术应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无人机等)。
四、下一步标准化工作建议
- 持续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国家标准、技术文件、实践指南、应用案例和研究报告的多层体系。
- 加快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如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技术要求)和配套文件,以及数据安全保护要求、网络数据自动化工具收集等标准。
- 聚焦标准供给需求,开展数据安全术语、联网数据库安全、汽车数据出境安全等标准或实践指南研制,推进行业和地方特色标准文件研制。
- 提升标准应用效果,开展贯标应用活动,推广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标准,建立配套技术文件、实践指南和应用工具,构建数据安全国家标准应用实践案例库。
五、附件
现有数据安全标准文件(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