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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政策协同发力,提振零售信贷修复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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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政策协同发力,提振零售信贷修复斜率

股票研究/2025.08.13 贴息政策协同发力,提振零售信贷修复斜率商业银行 姓名电话邮箱登记编号 刘源(分析师)021-38677818liuyuan2@gtht.comS0880521060001 评级:增持 股票研 究 行业跟踪报 告 证券研究报 告 本报告导读: 8月12日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公布,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好激发消费潜力、提振市场活力。 投资要点: 财政与金融政策联动,提振消费改善民生。2025年3月蓝佛安部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就2025年财政支持 消费做了四项重点工作安排,除组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000亿元 (较2024年翻番)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外,新增重点领域个人消费贷和部分民生服务领域经营贷贴息政策,前者拟通过减轻当期支出压力激发消费动力,后者则通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优质服务供给增加。7月31日国常会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8月12日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公布。 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对 在2025/3/16-2025/12/31期间,由21家全国性银行向餐饮住宿、健 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 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贷款本金的1%,单户享受贴息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即单户享受贴息补助最高1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流程上银行先正常收息,2026年经办行申请并收到财政拨款后,向经营主体返还贴息资金。 财政部、央行、金监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对在2025/9/1-2026/8/31期间,由国有行、股份行及5家消金公司发放的、可识别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不含信用卡)进行贴 息。年贴息率为1pct,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单人在单家机构可享受的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30 万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贷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 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单笔5万元及以上消费贷需用于指定的重 点领域,并以5万元为上限进行贴息。部分大额消费贷期限或超过 1年,我们推测将以贴息金额为基础折算成累计消费金额。贴息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90%、10%分担,流程上银行收息时先直接扣减贴息资金,再按季申领资金拨付。 投资建议:两项贴息政策协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他部署 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协同发力,激发消费潜能、提升市场活性。就银 行而言,财政贴息降低实体融资成本,有利于提振零售小微信贷需求并一定程度缓释信用风险,中期随着经济向好开启正向循环。其中,经营贷贴息对息差无影响,消费贷贴息银行需短期垫资,政策实施前4个月息差或有些微扰动。国有行和股份行直接受益于此次政策,零售产品竞争力加强;城农商行虽不在政策范围内,但已不乏地方性普惠小微贷款贴息支持,此次也明确地方财政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内消费贷贴息政策,四川、重庆此前已有试点。板块中期资金增加配置趋势不变,但短期预计以震荡为主,个股方面继续推荐盈利稳健的优质地区城商行,例如杭州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青岛银行、齐鲁银行,以及兼具修复弹性和股息率性价比的股份行例如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风险提示:结构性风险暴露超出预期、信贷需求修复低于预期。 相关报告 商业银行《低波红利,不确定中的确定性》 2025.05.30 商业银行《重视行业配比修复带动的估值提升》 2025.05.18 商业银行《低波红利,不确定中的确定性》 2025.04.18 商业银行《业绩筑底拐点可期,零售信贷生态趋向优化》2025.04.07 商业银行《置换扰动信贷增量,社融强势开门红不弱》2025.03.17 表1:重点银行最新盈利预测与估值水平 证券代码 上市银行 EPS(元) BVPS(元) 市净率 PB 市盈率 PE 评级 收盘价 24A 25E 24A 25E 24A 25E 24A 25E 600036.SH600000.SH 601166.SH 000001.SZ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 5.661.363.512.15 5.801.583.662.17 41.4622.3636.8821.90 44.7822.9739.2923.35 1.060.620.620.56 0.980.600.590.53 7.77 10.24 6.555.73 7.598.796.285.68 增持增持增持增持 44.0013.8922.9912.33 002142.SZ 600926.SH600919.SH 002966.SZ 601838.SH601009.SH 601169.SH 601665.SH601963.SH 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成都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齐鲁银行重庆银行 3.952.741.651.313.281.831.070.971.38 4.192.731.791.143.222.021.091.131.46 31.5518.0312.73 11.46 19.1514.3312.73 8.27 15.56 34.0519.9513.84 11.35 21.1716.2913.34 8.86 16.34 0.900.900.900.750.980.840.510.740.66 0.840.810.830.760.890.740.480.690.63 7.215.916.956.595.726.576.026.307.44 6.795.936.427.545.845.955.885.427.05 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 28.4916.1911.478.6318.7712.026.446.1110.27 601077.SH601825.SH 渝农商行沪农商行 0.991.27 1.061.34 11.07 12.84 11.62 13.76 0.610.70 0.580.66 6.817.13 6.386.75 增持增持 6.769.05 数据说明:取2025年8月12日收盘价,2024A以公司年报公布数据为准,2025E为国泰海通银行组最新预测数据,与wind一致预期有轻微差异。 数据来源:wind、国泰海通证券研究 本公司持有本报告所述重庆银行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自有资金持仓情况如下: 更新日期 股票名称 自有资金持仓量(股) 锁定期 20250811 重庆银行 65751 无 注:自有资金持仓包括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下,除做市业务外,包销、自营等业务持股以及另类子公司持股(主要为跟投),且持股类型包括上市公司A股和H股已发行股份。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 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 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海通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 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增持明显强于沪深300指数 中性基本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减持明显弱于沪深300指数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邮编200011电话(021)3867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