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LA和WLA列表的使用最终责任和决策权在于用户(如监管机构、采购机构),具体取决于其预期使用的特定背景。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此不承担任何使用损害的责任。
- WHO临时国家监管机构名单于2019年9月建立,作为从临时严格监管机构(SRAs)向WHO列名机构(WLA)转型的计划的一部分。
- tWLAs的指定范围(新药、多源药品、生物治疗剂、生物类似药产品)将在与每个监管机构的协议中进一步定义,作为列名路线图的一部分。
- 国家监管机构(NRAs)在WHO全球基准工具(GBT)的基准下,达到成熟水平3(ML3)和成熟水平4(ML4)。
- WHO技术报告系列1003中定义的严格监管机构(SRAs)。
- 展现出高水平WHO六项推荐监管职能绩效,并对任何疫苗实施全面监管监督的NRAs(WHO技术报告系列978附件6)。
- 美洲药品区域参考机构(AMRO/PAHO),根据WHO美洲区域办事处(AMRO)/泛美卫生组织(PAHO)标准化评估程序和AMRO/PAHO数据收集工具进行评估。
- 在2016年全球基准工具(GBT)引入之前,根据WHO疫苗评估工具基准,并宣布为“功能NRAs”的国家监管机构(N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