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核心观点及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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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意义
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是落实中央精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必然举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本次《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部署,支持经济回升向好。当前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主体,支持其健康发展是促进技术创新、带动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关键,对巩固经济向好态势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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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政策导向
《实施方案》共六章,提出16条措施,明确四大原则(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又普又惠、综合服务)和未来五年目标(基本建成高质量综合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重点任务包括:
-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县乡村金融服务。
- 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完善普惠信贷管理体系,科学设定监管目标,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效,加强“三农”领域信贷供给。
- 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推进保险公司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强化监管政策引领。
- 组织保障:抓好组织协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数字赋能、做好宣传引导和加强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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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动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具体措施包括:
- 实施差异化定位,提供差异化、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供给。
- 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的信贷资源投入,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合理确定信贷价格。
- 加强业务创新能力,丰富金融产品(如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为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 有效联通境内外,便利小微企业的跨境金融服务,提供国际结算、汇兑、套期保值等支持。
- 加强与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联动,探索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点评人: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