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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科雲鏈控股有限公司OKG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99)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財務摘要 •本集團本年度內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收益約為424.0百萬港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337.3百萬港元增加約25.7%。 •本年度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15.8百萬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約為40.3百萬港元。 •本年度內,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約為0.29港仙(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約0.83港仙)。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約為149.2百萬港元(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約165.7百萬港元)。 •董事會不建議宣派本年度內之末期息(二零二四年:無)。 歐科雲鏈控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本公司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終止註冊附屬公司後重新分類累計匯兌差額 42(112)(1,173)– 年內其他全面虧損,扣除稅項(1,131)(112) 年內全面虧損總額(17,967)(41,011)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溢利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15,750)(44,473)—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4,17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 (15,750)(40,303) (16,836)(40,899)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17,967)(41,011) (虧損)/收入總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基本 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基本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負債非流動負債租賃負債 權益及負債總額 680,3451,333,294 淨流動資產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資料及呈列基準 本 公 司 為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及 其份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交所」)主板上市,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其母公司為OKC Holdings Corporation(一 間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由 徐 明 星 先 生 控 制)。本 公 司 的 註 冊 辦 事 處地址為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257號信和廣場9樓902-903室。 本公司 為 一 間 投 資 控公 司。本 集 團 主 要 從 事 提 供 地 基、樓 宇 建 築 工 程 及 配 套 服 務、數 字 資 產 相 關 業 務、技 術 服 務 及 其 他 業 務。本 集 團 亦 從 事 建 築 廢 物 處 理 服 務,惟 已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終止經營。 除非另有訂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之功能貨幣。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批准發佈。 2編製基準 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惟下文若干按公平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及數字資產以及會計政策另有所述者除外。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綜合財務報表須運用若干關鍵會計估計。這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行使其判斷。 3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內,本集團已就編製綜合財務報表首次應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有關準則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售後租回交易中的租賃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相關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供應商融資安排 於 本 年 度 應 用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會 計 準 則 並 無 對 本 集 團 於 本 年 度 及 過 往 年 度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產生重大影響。 本 集 團 並 無 提 前 應 用 下 列 已 頒 佈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會 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修訂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投資者及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投入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第11冊3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缺乏可兌換性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4 1於待定的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4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所有其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於可見未來將不會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載列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規定,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該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於延續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多項規定的同時引入新規定,要求於損益表呈列指定類別及經界定小計;於財務報表附註提供 管 理 層 界 定 績 效 衡 量 的 披 露,並 改 善 財 務 報 表 所 披 露 的 匯 總 及 分 類 資 料。此 外,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若干段落已移至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錯誤」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香港會計準則第33號「每盈利」亦作出細微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及其他準則的修訂本將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並允許提前應用。預期應用新訂準則將會影響未來財務報表中損益表的呈列及披露。本集團正在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具體影響。 4收益、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及分部資料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來 自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之 收 益 及 其 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確認如下: 收益 地基、樓宇建築工程及配套服務科技服務信託及託管服務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 數字資產之淨公平值變動放債業務所得利息收入租賃機械的租金收入證券投資公平值變動 總收益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 利息收入3,161495分派及來自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76272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淨額(1)(11)提早終止租賃虧損(356)–政府補貼–194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公平值變動收益/(虧損)485(2,124)終止註冊附屬公司之收益1,173–其他(76)2724,462(902) 經營分部資料 管理層已根據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已審閱的報告書,以 釐 定 經 營 分 部。主 要 經 營 決 策 者 從 產 品 ╱ 服 務 角 度 考 慮 業 務。該 等 分 部 的 主 要業務如下: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出售合富環球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忠信建築有限公司後,將建築廢物處理服務分類為已終止經營業務。下列分部資料報告並不包括任何已終止經營業務金額。 持續經營業務: (a)地基、樓宇建築工程及配套服務:提供地盤平整工程、挖掘及側向承托工程、打樁施工、樁帽或樁基施工、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樓宇建築工程及配套服務(主要包括圍板及拆遷工程)以及機器租賃; (b)數字資產相關業務:提供1)數字資產自主交易;及2)信託及託管服務; (c)技術服務:提供本集團的鏈上反洗錢解決方案(鏈上反洗錢)、鏈上監控解決方案(鏈上天眼)、API接口(API)及其他資訊科技開發服務;及 其他業務:1)投資證券;及2)放債業務,其中包括本集團於香港開展的放債業務。 已終止經營業務: (a)建築廢物處理服務:提供管理及經營拆建物料的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包括公眾填料庫及臨時建築廢物分類設施; 分部收益的計量方式與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計量方式一致。 主要經營決策者根據各分部業績的計量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未分配收入、未分配公司開支、融資成本及所得稅開支/抵免並未計入分部業績。 分部資產主要包括綜合財務狀況表內披露的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資產,惟未分配銀行結餘及現金以及其他未分配資產除外。 分部負債主要包括綜合財務狀況表內披露的流動負債及非流動負債,惟即期所得稅負債、應 付 前 附 屬 公 司 款 項、一 名 關 連 方 貸 款、應 付 一 名 關 連 方 款 項 及 其 他 未 分 配 負 債除外。 地區資料 本集團之外來客戶收益資料乃按營運位置呈列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424,028337,332 本集團之非流動資產資料乃按資產地理位置呈列: 5除所得稅前虧損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除所得稅前虧損已扣除以下各項之後達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核數師酬金-核數服務-非核數服務 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100,85086,450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3,1534,269使用權資產折舊4,0484,118短期租賃及其他租賃相關開支9,209706匯兌虧損,淨額(包括於其他開支內)1,504778 6所得稅開支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所得稅開支金額代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乃按照以下數據計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千港元)(15,750)(40,303)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內溢利(千港元)–(4,170) 每基本虧損之虧損(千港元)(15,750)(44,473) 就計算每基本虧損之年內已發行普通之加權平均數(千)5,370,5105,370,510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港仙)(0.29)(0.83) 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乃按照以下數據計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千港元)(15,750)(40,303)就計算每基本虧損之年內已發行普通之加權平均數(千)5,370,5105,370,510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基本虧損(港仙)(0.29)(0.75)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