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之特色 GEM之地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在GEM上市之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在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根據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之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之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之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騙成分,而本公告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有所誤導。 財務概要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業績概要如下: •收益約為16,1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8,962,000港元),較去年減少約58.63%。•毛利約為8,36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8,674,000港元),較去年減少約55.18%。•經營業務之經營虧損約為7,17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6,036,000港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淨額約為10,12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7,110,000港元)。•董 事 並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派 發 末 期 股 息(二 零 二 四 年:無)。 業績 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公告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業績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本年度其他全面開支 其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經營業務之匯兌差額(305)(581)於出售附屬公司後重新分類累計換算儲備(500)– 本年度全面開支總額 (8,162)(17,968) 應佔本年度虧損: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7,357)(17,387) 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8,162)(17,968)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每股港仙) 9(1.80)(3.04) 綜合財務狀況表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1,273使用權資產–租賃按金– 1,27320,441 流動資產 存貨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現金及銀行結餘 8,5598,705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租賃負債借款應付稅項 流動負債淨值 (8,028)(16,910) 於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6,755)1,40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公司資料 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一家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上市。其直接控股公司為星陽環球有限公司及最終控股方乃亦為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之吳志龍先生。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為P.O. Box 31119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之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21樓2101室。 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港元(「港元」)呈列,而其大部份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為人民幣(「人民幣」)。除另有指明外,綜合財務報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連同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主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5。 2.編製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就編製綜合財務報表而言,倘資料被合理地預期會影響主要使用者的決策,則該資料被視為重要。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 如以下會計政策所述,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金融工具乃按各報告期末之公平值計量。 歷史成本一般根據交換貨品及服務時支付代價之公平值計算。 編製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作出影響政策應用及所呈報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之數額之判斷、估計及假設。估計及相關假設乃根據過往經驗及在該等情況下乃屬合理之各種其他因素而作出,其結果構成對無法從其他來源中容易得出之資產及負債之賬面金額作出判斷之基準。實際結果可能與於該等估計有所不同。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負債淨額約為6,755,000港元及年內產生虧損淨額約7,357,000港元。 因應這些情況,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完成供股。董事認為此舉所籌集的資金已有效加強本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 董事已審閱本集團涵蓋不少於報告期末起計未來十二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董事認為,本集團將具有充裕營運資金支出其自報告期末起計十二個月內之營運及履行到期之財務責任。因此,估計及相關假設乃按持續基準審閱。 3.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其修訂本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且於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編製綜合財務報表: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流動或非流動負債分類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相關修訂本(二零二零年)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於本年度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內所載之披露資料並無重大影響。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其修訂本 本集團並未提早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其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的分類及計量修訂本3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及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投入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第11冊3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4 1於待釐定之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4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董事預期,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其修訂本於可見未來將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4.分類資料 就資源分配及分類表現評估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作內部報告之資料著重所出售之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本集團主要在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因此,本集團並無單獨呈列分部資料。並無向主要經營決策者定期提供按工程類別劃分的本集團業績或資產及負債分析以作審閱。此外,本集團的所有收益均源自中國,而本集團的所有資產及負債主要位於中國。因此,概無呈列任何業務或地區分類資料。 地區資料 本集團主要在中國(本集團實體產生收益之存冊地點)經營。本集團所有收益基於所提供服務的地點均源自中國,而本集團的物業、廠房及設備主要位於中國。 主要客戶的資料 由於在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概無任何單一客戶對本集團總收益的貢獻超過10%,因此並無提供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5.收益 本集團本年度收益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客戶合約收益: 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及相關服務 16,12038,962 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的收益主要來自所提供的醫院住院服務,並於某個時點(即於向患者提供相關服務時)確認。 所有收益合約為期一年或以下。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實際適宜方法許可,分配至未履行合約的交易價格不予披露。 6.其他收益 銀行利息收入提早終止租賃之收益雜項收入 7.其他虧損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虧損 7,8192,075 8.財務費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項目之利息:-借款-租賃負債 190308 9.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a)基本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應佔本年度虧損 (10,127)(17,110) 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千股) 563,650563,650 (b)攤薄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原因為並無具攤薄效應的已發行潛在普通股。 10.稅項 本 集 團 乃 按 實 體 自 本 集 團 成 員 公 司 所 在 及 經 營 司 法 權 區 產 生 或 源 自 該 司 法 權 區 之 溢 利 為 基 準 繳 納 所 得稅。其他地區之應課稅溢利撥備乃根據本集團業務經營所在國家之現有法例、詮釋及慣例按當地現行稅率計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中國企業所得稅: -即期稅項-過往年度超額撥備-過往年度撥備不足 11.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發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12.貿易應收款項 綜合性醫院及醫療及醫院管理服務客戶之付款期限一般須於0至30日內支付。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之貿易應收款項總額之賬齡分析如下: 於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 –– 13.貿易應付款項 於報告年末,計入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之貿易應付款項約為28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270,000港元)。 按發票日期之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於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91至180日181至365日超過365日 2861,270 購買若干貨品之平均信貸期介乎30至90日(二零二四年:介乎30至90日)。 14.報告期末後事項 除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份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於報告期末後發生下列重大事項: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之公告,本公司建議按合資格股東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以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05港元進行供股集資(「供股」)。供股須待(其中包括)本公司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供股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完成。 業務回顧 本集團主要在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收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收益約為16,1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8,962,000港元),較去年減少約58.63%。 綜合性醫院服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於中國北京市營運一間綜合性醫院(二零二四年:一 間 位 於 北 京 市 之 綜 合 性 醫 院),其 自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起 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