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可回收废物管控指南手册 - 2025年更新
引言
《跨境可回收废物管控指南——2025年更新》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旨在帮助成员国理解和实施经合组织关于控制为回收目的的废物跨界移动的决定(OECD决定)。该指南旨在确保OECD决定在成员国得到统一应用,并促进经合组织区域内可回收废物的跨界转移。
背景
OECD决定是在巴塞尔公约生效前制定的,为经合组织成员国提供了一种简化和明确的方式来控制可回收废物的跨界转移。自1992年以来,OECD决定及其附件已被多次修订,以协调其程序和要求与巴塞尔公约,并避免重复活动。此次更新主要涉及废物清单的修订和控制程序的精化。
OECD决定的演变
- 早期OECD理事会决议:包括确认跨国危险废物流动的国际合作的决议(1985年)和跨境危险废物移动决定(1988年)。
- 巴塞尔公约:于1992年生效,涵盖危险废物的跨界转移,并经历了多次修正,包括1998年加入的附件八和附件九。
- OECD决定:1992年制定,为回收目的的废物跨界移动提供了一种简化的控制方法,与巴塞尔公约要求的环境友好型废物管理相一致。
- 主要变化:
- 控制等级从三级(绿色、黄色、红色)减少为两级(绿色、琥珀)。
- 废物清单与巴塞尔公约保持一致,附件二、VIII和IX取代了OECD的绿色、琥珀和红色清单废物。
- 明确了控制范围,例如废物混合和实验室分析的运动。
- 取消了OECD废物清单的审查机制,直接纳入巴塞尔公约的修订案。
- 增加了一些新要素,例如废物返还、财务担保和回收证书。
- 澄清和精化了控制程序,特别是在受污染的绿名单废物、预先批准的设施和回收作业R12和R13方面。
OECD决定的范围
- 废物的定义:被处置或正在被回收的物质或物体,或打算被处置或回收的物质或物体。
- 跨界运动:仅适用于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注定要经合组织地区回收的废物。
- 废物清单:
- 绿色控制程序:适用于巴塞尔公约附件九中列出的废物,以及部分附件二和附件八中的废物。
- 琥珀控制程序:适用于巴塞尔公约附件二和附件八中的废物,以及部分附件三中的废物。
- 污染的绿清单废物:如果绿清单废物受到污染,可能需要适用琥珀控制程序。
- 未出现在经合组织废物清单中的废物:通常适用琥珀控制程序,除非废物表现出经使用国家程序确定的经合组织决定附件2中所列任何危险特性。
控制程序
绿色控制程序
- 绿色控制程序适用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可忽略风险的废物。
- 不需要事先通知或同意,但废物必须运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践以环境无害方式回收的设施。
琥珀控制程序
- 琥珀控制程序适用于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风险的废物。
- 需要事先书面通知出口国、进口国和(如适用)过境国的有关当局,并经这些当局对所通知的废物转运表示默许或书面同意。
- 每批废物的运输都应附有从跨境转运开始点到回收点的转运文件。
通知程序
- 目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关于参与运输的各方、废物本身、废物预定要进行的回收操作类型以及其他与拟议运输相关的详细、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 通知文件:包含经合组织决定附件8.A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并应以进口国有关当局可接受的语言提交。
- 谁有通知的责任:通常由出口商负责,但成员国也可以通过国内法律要求由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向其他有关国家传输通知。
- 致谢:进口国的主管当局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口商发出确认,并将副本发送给所有其他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
- 有权机构同意或反对: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考虑期内决定是否同意、有条件同意或反对通知的废物移动。
跟踪程序
- 运动文件:包含经合组织决定附件8.B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并应清楚标明与货件相关的通知文件。
- 领收认证:承运人在接管货物时完成文件签收证明。
- 恢复认证:回收设施在完成回收操作后,通过填写运输文件的相关部分,证明回收已完成。
其他重要问题
- 废物混合物:废物混合物应适用琥珀控制程序,除非混合物的成分损害了它们以环境无害方式回收。
- 跨境转移用于实验室分析:通常适用绿色控制程序,但废物数量不得超过合理需要且充分进行研究所需的最少量。
- 跨境转移至回收作业R12或R13:通常适用琥珀控制程序,但明确用于R12/R13作业的废物应按照正常琥珀控制程序进行通知和控制。
- 已认定的交易商:可以作为废物的出口商或进口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通过非经合组织成员国进行中转:应遵守相关的国际法以及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 国际运输规则:必须根据公认和公认的国际规则、标准和惯例以及任何适用的国际运输协议进行安排。
- 返还或再出口义务: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时,应将废物返回出口国或再出口到第三国。
成员国应提供的实际信息
- 成员国应指定经合组织决定的合格当局和联系点,并提供关于预先批准的设施的信息。
- 经合组织秘书处维护一个数据库,通过定期对成员国的主管当局进行调查来更新该数据库。
结论
OECD决定为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可回收废物的跨界转移提供了一个简化和高效的框架,并通过废物清单的协调和控制程序的精化,促进了环境友好型废物管理。该指南手册为成员国提供了详细的实施说明,有助于确保OECD决定得到统一和有效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