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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资源: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2025-06-20港股财报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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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资源: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ANNANRESOURCESENTERPRISELIMITED 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29)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过往年度之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 327,049 116,069 已售服务及货品成本 (173,523) (72,931) 毛利 153,526 43,138 其他收益 4,593 3,563 销售及分销费用 (1,770) (1,181) 行政及其他经营费用 (59,002) (61,588)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565 (3,464) 融资成本6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 (“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 (5,483) (3,762) 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产生之公平值变动收益 11,145 62,794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 (1,016) 除税前溢利 6 103,574 38,484 所得税开支 7 (31,786) (787) 年内溢利 71,788 37,697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零税项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本公司财务报表为呈列货币之汇兑差额 (572) 1,350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产生自其 信贷风险变动之公平值变动(亏损)╱收益 (8,944) 28,429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功能货币为呈列货币之汇兑差额 6,597 (23,018)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2,919) 6,761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68,869 44,458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72,586 39,095 -非控股权益 (798) (1,398) 71,788 37,697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70,547 45,952 -非控股权益 (1,678) (1,494) 68,869 44,458 每股盈利╱(亏损)(以港仙呈列) -基本 9 9.48 5.11 -摊薄 9 3.55 (0.56)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综合财务状况表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134,121 138,848 无形资产 237,453 182,121 商誉 4,229 4,229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预付款项 10 626 227 376,429 325,425 流动资产存货 11,132 2,031 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7,543 8,229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48,219 189,307 266,894 199,567 流动负债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108,019 68,352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 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 205,948 – 应付采矿权款项,即期部分 4,885 4,541 租赁负债 602 1,029 应付税项 5,730 2,599 325,184 76,521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 (58,290) 123,04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18,139 448,471 股本及储备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股本 76,537 76,537 储备 165,410 94,86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41,947 171,400 非控股权益 (1,304) 374 总权益 240,643 171,774 非流动负债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 – 208,149 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 2,661 2,678 应付采矿权款项,非即期部分 57,297 62,559 租赁负债 963 267 递延税项负债 16,575 3,044 77,496 276,697 318,139 448,47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合规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之统称)、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数额均约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除采纳下文所载与本集团有关并于本年度生效之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与二零二四年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一致之基准编制。 2.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该等修订旨在帮助公司决定在财务状况表中结算日期不确定的债务及其他负债应分类为流动(于一年内到期或可能于一年内到期结算)还是非流动,从而提高应用规定的一致性。修订内容包括阐明公司可能透过转换为股本清偿债务的分类要求。 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该等修订订明,须于报告日期后遵守的契诺并不影响于报告日期将债务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相反,该等修订要求公司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该等契诺的资料。 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供应商融资安排 该等修订引入新披露规定,以提高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透明度及其对实体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资金风险的影响。 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3.持续经营 鉴于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58,290,000港元,故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已仔细考虑本集团的未来的流动性。该等事项出现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造成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或无法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债。 本公司董事认为,(i)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为本集团的控股公司晋标投资有限公司(“晋标”);(ii)与晋标就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磋商后,连同过往年度成功延期五次之以往经验;(iii)即使并无延长可换股债券,晋标已经在需要时向本集团提供财务支持,致令本集团可于到期时履行财务责任,以作为替代方案,(iv)本集团的潜在可用融资来源,及(v)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该预测涵盖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计不少于十二个月期间,彼等因而认为本集团将有充裕营运资金,以拨支其营运及履行其自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起计至少未来十二个月之财务责任。 经考虑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其乃基于上述措施属成功之假设而编制),本公司董事认为,鉴于现时所采取之措施,连同其他正在实施之措施之预期成果,本集团将有充裕资金来源,以达致其未来营运资金及其他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相信,凭藉本集团管理层持续努力,上述措施将会取得成功。 然而,倘上述措施未能成功实施,则本集团或无充足资金持续经营业务,于此情况下,可能须对本集团资产之账面值作出调整,以将该等账面值减少至可收回金额,分别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并就任何可能产生之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 4.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本公司执行董事(被认定为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资料,主要集中于所交付货品或所提供服务之类型。于达致本集团之可报告分部时概无汇集由主要营运决策者识别之经营分部。 具体而言,本集团之可报告及经营分类如下: (1)煤矿业务分部:于中国内地从事煤炭开采及销售; (2)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于马来西亚之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之服务收入;及 (3)信息科技业务分部:于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及英国(“英国”)之信息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包括销售信息科技硬件产品)及信息科技外包服务。 分部收益指(i)煤矿业务;(ii)可再生能源业务;及(iii)信息科技服务业务所产生之收益。 分部业绩乃就资源分配及分类业绩评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措施。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的溢利或招致的亏损(并未分配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之公平值变动以及汇兑收益或亏损)。 分部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商誉、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存货、应收货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类,惟未分配之总公司及企业资产除外,原因为该等资产乃按小组基础管理。 分部负债包括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应付采矿权款项、应付税项、关闭、复垦及环境成本拨备以及递延税项负债。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惟未分配之总公司及企业负债除外,原因为该等负债乃按小组基础管理。 此外,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所在地为香港,因香港是其中央管理及控制所在地。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可报告及经营分部的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煤矿业务 千港元 可再生能源业务 千港元 信息科技服务业务千港元 未分配 千港元 总计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可报告分类收益 319,597 3,676 3,776 – 327,049 毛利╱(毛损) 151,946 1,741 (161) – 153,526 销售及分销费用 (1,736) – (34) – (1,770) 分部业绩 150,210 1,741 (195) – 151,756 其他收益 3,420 84 528 561 4,593 行政及其他经营费用 (28,872) (2,100) (3,966) (24,064) (59,002) 融资成本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并在损益内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可换股债券 之公平值变动收益 (5,429) – –– –– (54) 11,145 (5,483) 11,145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11 – (18) 572 565 除税前溢利╱(亏损) 119,340 (275) (3,651) (11,840) 103,574 所得税开支 (31,772) (26) 12 – (31,786) 年内溢利╱(亏损) 87,568 (301) (3,639) (11,840) 71,788 其他分类资料: 摊销 30,343 65 – – 30,408 折旧 13,927 1,555 – 343 15,825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0,328 5 – 97 10,430 添置无形资产 87,238 – – – 87,238 应收货款亏损拨备之支出净额 – – 1,388 – 1,388 存货撇减 – – 262 – 262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煤矿业务 千港元 可再生能源业务 千港元 信息科技服务业务千港元 未分配 千港元 总计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可报告分类收益 98,060 3,487 14,522 – 116,069 毛利 39,975 1,63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