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2025年修订版)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定义:行业产业大脑是在工业互联网基础上,以行业数据和知识融合为核心,整合提供产业生态、新智造、共性技术等创新服务的数字化平台。
- 发展方向:顺应新形势,推进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向生态引领、数智赋能跃升,形成浙江特色创新发展模式。
- 建设原则:系统规划、集成融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数据为基,安全为要。
- 建设目的:解决产业协同资源配置效率低、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难、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慢等问题,筑牢数实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
- 管理机制: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建设、迭代和市场化运营,属地经信部门协调服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评估。
第二章 建设内容
- 建设路径: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行业数据仓,打造能力组件及应用,形成产业互联。
- 技术架构:包括基础层、数据层、服务层、应用层,具备完善的管理、运营、安全体系。
- 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人、机、物、系统,集成数据、服务、用户等资源。
- 行业数据仓:具备数据编目、采集、归集、治理、交换共享及分析建模能力。
- 能力组件及应用:包括知识组件、工具组件和应用组件,聚焦产业生态、新智造、共性技术等。
- 互联网门户:用于用户操作、融合应用和业务协同。
- 能力中心:收录、整合、管理、开放及安全保障数字化基本单元。
- 安全体系:原则上具备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防护能力。
- 业务模式:开展市场化业务,包括数字化改造服务、产业生态服务、共性技术服务、数据价值化服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 系统对接:鼓励与省级产业数据仓、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开展系统对接。
- 数据标准化:鼓励主导或参与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制定。
- 可信数据空间:鼓励基于行业数据仓建设可信数据空间。
- 先进技术应用:应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工业语料库、高质量行业数据集、训练垂类大模型。
第三章 认定与评估
- 评估标准:按年度动态认定与评估,分为基础级、卓越级、领航级三个层级,评估指标包括基础功能、服务能力、运营情况、应用成效。
- 认定要求:基于“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原则,由建设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经属地经信部门推荐后参与年度认定。
- 评估程序:建设运营单位自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小组评估并公布结果,连续两年不达标者不再列入名单。
第四章 附则
- 配套政策:鼓励各地经信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 市场化运营:行业产业大脑应开展市场化运营,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向各级部门提供分析决策支撑的电子政务项目不在范围内。
- 政策衔接:与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不符时,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
- 施行日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 附件1:行业产业大脑分级能力要求
- 基础级:具备基本平台功能、2个以上应用场景、20家以上服务企业。
- 卓越级:在基础级上,具备完善技术架构、3个以上应用场景、50家以上服务企业。
- 领航级:在卓越级上,具备较强自开发能力、4个以上应用场景、100家以上服务企业。
- 附件2:细分行业产业大脑评估指标体系
- 基础功能:技术架构完备性、安全保障、与能力中心贯通。
- 服务能力:数字化服务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数据服务能力。
- 运营情况: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企业情况。
- 应用成效:资质认定、荣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