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零排放重型车(ZE-HDV)制造技术的成熟,应对重型车气候和空气质量影响的路径日益清晰。重型车是交通领域第二大温室气体(GHG)排放源,也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的最大贡献者,对健康有害。零排放重型车可消除尾气污染物,并显著降低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
供给侧法规在推动清洁高效车辆方面成效显著,主要可分为两类:性能标准和零排放重型车销售要求。性能标准设定排放或能耗目标,要求制造商通过产品性能达标;零排放重型车销售要求规定制造商零排放车型的最低销售比例,并要求其对车辆进行零排放认证,同时报告零排放重型车销量与其他产品销量。
通过供给侧法规推广零排放车型具备三大优势:覆盖所有制造商,确保行业整体向零排放重型车转型,推动研发与基础设施投资;各厂商零排放产品的多样性和供应量提升,既能刺激消费者需求,又能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价格;相比消费者补贴等政策,供给侧法规更易于监管和执行。
本文重点解析了三项推动零排放重型车的供给侧法规方案: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先进清洁卡车法规》(ACT法规):通过设定零排放重型车销售比例要求来实现电动化转型目标。
- 美国联邦重型车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主要聚焦排放性能目标。
- 欧盟重型车二氧化碳标准:综合了排放性能与零排放重型车销售要求。
这三项法规都随市场、技术与监管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并设立了车队平均积分与赤字的核算体系来判定合规性。积分可存储备用,此机制作为性能标准的核心灵活性条款,使制造商可自主选择符合其战略优势的合规路径。
性能标准对零排放重型车普及的影响取决于减排力度。减排要求越高,零排放车型产销规模越大。欧盟重型车法规设定了逐步强化的目标:至2035年排放较基准值下降65%,2040年下降90%。美国第三阶段标准设定了每吨英里克数目标,要求2032车型年较2027年减排40%至60%。
部分供给侧法规要求制造商逐步提高零排放车型销售占比。此类车辆需采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技术,部分短期目标允许纳入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近零排放车辆(NZEV)。零排放车辆销售要求独立于内燃机车辆性能标准,无需设定排放基准值。
设计供给侧法规时可参考以下原则:政策目标协同、渐进式阶段目标、宽泛车型分类、动态基准设定、车队整体合规、积分存储时限、积分交易与权重调节、审慎应用积分系数机制、透明化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