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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此类报告),并且(2)过去90天一直受此类申报要求约束。是☐ 否☒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根据规则405 of S-T规则(本章§232.405)要求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请勾选是否为加速递交者、加速递交者、非加速递交者、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条中“加速递交者”、“加速递交者”、“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型公司,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以遵守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请打勾☐ 截至2025年6月2日,有30,887,075股A级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7,503,750股B级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已发行并在外流通。 页第一部分 财务信息 项目1 财务报表1 新普罗维登斯收购公司III 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简要经营报表(未经审计) (1) 2025年3月25日,公司通过增资发行了1,753,750股B类普通股给主理人,导致主理人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所有股份和每股数据均追溯呈现(见注释5)。 注意1。组织机构及业务运营描述 New Providence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是一家于2024年12月4日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促成与一个或多个业务(“业务组合”)的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的业务组合。公司尚未选择任何特定的业务组合目标,且公司亦未,或代表其利益的人亦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讨论, 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进行的初始业务组合有关的任何业务组合目标。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2024年12月4日(成立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组建和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有关,具体描述如下。公司最早将在其初步业务组合完成后才能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所得款项产生的利息收入形成非营业收入。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为其财政年度末。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已于2025年4月23日被宣布生效。2025年4月25日,公司完成了3001.5万股(“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其中包括承销商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购买3915.000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3,001,500,000美元。每个股份包括一股A类普通股和三分之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每一份,均为“认股权证”)。 随着首次公开募股的结束,公司在向其保荐人新普罗维登斯控股三世有限公司(“保荐人”)和承销商代表坎托福瑞特公司(“坎托”)进行私募中,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872,075股(“私募单位”)的销售,产生了8,720,750美元的毛收入。每份私募单位包括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三分之一(“私募认股权证”,与公募认股权证一起称为“认股权证”)。每份完整的认股权证授权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价格可调整。在那872,075份私募单位中,保荐人购买了611,075份私募单位,坎托购买了261,000份私募单位。 交易成本共计18,631,614美元,包括5,220,000美元的现金承销费、12,789,000美元的递延承销费和622,614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 商业合并必须与一个或多个目标企业合并,这些企业合计拥有一个公允市场价值,至少等于信托账户(以下简称)净余额的80%(不包括已持有的延期承销折扣金额以及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在签署进入商业合并协议时。然而,如果商业合并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了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流通有表决权证券,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了对目标的控制权,足以使其不需要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公司才会完成商业合并。没有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商业合并。 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2025年4月25日,来自股份和私募配售股份销售净收益的3,016,507,500美元(每股10.05美元)被存入信托账户(“信托账户”),康泰纳仕股票转移和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这些资金最初将仅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美国政府国债或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美国政府国债;以这种形式持有这些资产旨在暂时性,且唯一目的是促进预期的业务合并。为降低可能被视为《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风险,该风险随公司持有信托账户投资的期限越长而增加,公司可以随时(基于管理团队对与《投资公司法》潜在地位相关的所有因素持续评估),指示受托人清算信托账户持有的投资,并改在信托账户中以现金形式或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持有资金。除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可能被释放给公司以支付其税款外,除非,首次公开发行的收益和私募配售股份的销售收益将不会从信托账户中释放,直到最早发生的情况是 (i) 公司初始业务合并完成,(ii) 如果公司无法在首次公开发行截止后24个月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董事会批准的更早清算日期内赎回其公众股份。 “完成窗口期”),依据适用法律,或(iii)在股东投票修改公司修订后的章程并重新陈述时,正确提交的公司公共股份的赎回,以(A)修改公司关于初始业务合并允许赎回的实质或时间,或者在“完成窗口期”内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赎回公司100%的公共股份,或(B)与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实质性条款。如果存在,信托账户中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公司债权人的主张,这些主张可能会优先于公司公共股东的主张。 公司将向其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具体方式为:(i)在召开旨在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股东大会期间,或(ii)通过要约收购,无需股东投票。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全权决定。公众股东有权按每股价格赎回其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资金产生的利息(扣除应纳税款)),除以当时未偿付的公众股份数量,但需遵守相关限制。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按每份公众股份10.05美元估值。 受可能赎回的普通股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号(“ASC”)第480号主题“区分负债与权益”的规定,以赎回价值入账,并归类为暂时权益。 公司仅拥有完成窗口的持续时间来完成初步业务组合。但是,如果公司在完成窗口内无法完成其初步业务组合,公司将在合理尽快但不超过之后十个工作日内赎回公众股份,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减去应缴税款和最高100,000美元的利息收入以支付清算费用),除以当时流通的公众股份数量,此项赎回将构成对公众股份的完全和最终支付,并完全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益(包括进一步接受清算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有),但需遵守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对债权人索赔的义务,并需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发起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已与公司签订了一封信协议,根据该协议,他们同意:(i)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或与初始业务合并完成程序开始相关联的早期赎回,就其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放弃其赎回权,如果公司认定有必要促进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ii)就股东投票批准公司修订后和重述的章程和细则的修改,就其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放弃其赎回权;(iii)如果公司在完成窗口期内未能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就其创始人股份放弃其对信托账户的清算分配权,尽管如果公司在完成窗口期内未能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就其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权,并有权从信托账户外的资产获得清算分配权;(iv)投票支持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在任何初始公开募股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包括在公开市场和私下谈判交易中),以支持初始业务合并。 发起人已同意,如果任何第三方就其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向公司出售的产品,或公司有潜在目标业务的第三方提出索赔,公司将对此负责。 签订了书面意向书、保密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减少至低于(i)每股10.05美元和(ii)信托账户清算日信托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每股金额中较小者,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导致每股低于10.05美元,减去应缴纳的所得税,但该责任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或执行了放弃信托账户中持有款项任何和所有权利的前景目标企业(无论该放弃是否具有可执行性),也不适用于任何根据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承销商的赔偿而提出的索赔,包括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订)产生的责任(该“证券法”)。但是,公司尚未要求赞助商为该赔偿义务进行预留,也未独立核实赞助商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赔偿义务,公司认为赞助商的唯一资产是公司的证券。因此,公司不能保证赞助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 注意 2。重要会计政策 展示基础 随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用于中期财务信息,并依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0-Q表格的指示和S-X条例第8条的规定。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则和法规,某些通常包含在根据GAAP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或脚注披露已被简化或省略。因此,它们不包括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脚注,以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进行全面陈述。根据管理层意见,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调整,包括具有正常经常性特征,以确保所列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陈述。 应将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与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以及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5年5月1日提交的8-K表格定期报告一并阅读。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期业绩不一定能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业绩或任何未来的期间业绩。 新兴成长型公司 公司是一家根据《证券法》第2(a)条定义的“成长型新兴企业”,该条款根据《2012年小型企业启动法案》(“《就业法案》”)进行了修订,并且它可以利用某些豁免,这些豁免适用于其他不是成长型新兴企业的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无需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鉴证要求,在其定期报告和委托投票声明中关于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减少,以及免除举行无约束性咨询投票关于高管薪酬以及股东对先前未经批准的任何金色降落伞付款的批准的要求。 此外,《就业法案》第102(b)(1)条豁免新兴成长公司遵守新的或修订后的财务会计标准,直到私人公司(即未声明《证券法》注册声明生效或未根据《交易所法》注册证券类别)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后的财务会计标准为止。《就业法案》规定,公司可以选择退出延长过渡期并遵守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公司的要求,但任何退出选择都是不可撤销的。该公司已选择不退出该延长过渡期,这意味着当一项标准发布或修订且对公共公司或私人公司有不同的适用日期时,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公司,该公司可以在私人公司采用新修订标准的同時に采用新修订的标准。这可能使 将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另一家既非成长型新兴公司也非已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的成长型新兴公司进行比较,由于会计标准潜在的差异,可能难以或不可能。 使用估算 按照GAAP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编制日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费用的列报金额。 进行估算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的判断。管理层在制定其估算时考虑的,截至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日期存在的某一项条件、情况或一组环境状况的影响的估算,由于一个或多个未来的确认事件,在短期内可能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至少是合理的。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算有显著差异。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认为所有购买时原始到期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