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初步定价补充信息不完整,可能发生变化。本初步定价补充不是在禁止提供或销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寻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待完成。日期:2025年5月23日。 高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8到期固定利率票据 我们将按原发行日期及以后至到期日之前(不包括到期日)的利率支付您票据的利息。利息将在每个利息支付日支付。 以下“关键词”表中所列术语应如所示,但此类术语将在交易日期设定。 关键术语 本金金额:$ 指定货币:美元($) 笔记类型:固定利率注解(票据)货币单位:1,000美元及其整数倍超出部分 交易日期:2025年6月9日 原始问题日期:2025年6月11日声明到期日:2028年6月11日 100%的本金1百分比,本金金额1百分比,本金金额1 PS-7. 附件七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他任何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反对这些证券,也未审查该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任何与此相反的表述均为犯罪行为。原始发行价格将在%至100%之间变动,某些投资者;参见“分配补充计划”第 The notes are not bank deposits and are not insured by the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or any other governmental agency, nor are they obligations of, or guaranteed by, a bank. 定价补充文件No.,2025年。凭证并非银行存款,不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的保险,也不是银行的义务或担保。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原定发行价格不包括任何应计利息。如果有的话,票据的利息将从原定发行日起累积,并且如果票据在原定发行日期之后交付,买方必须支付。除了以原定发行价格提供的报价和销售外,承销商有时会以当时销售的市场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或协商价格,在一场或多场交易中将票据出售。 您的投资于债券的回报(无论正面还是负面)部分将取决于您购买此类债券时所支付的价格。 高盛可能将使用这份招股说明书进行债券的首次销售。此外,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任何其他高盛关联方在债券首次销售之后,可能将使用这份招股说明书进行市场创造交易。除非高盛或其代理人在销售确认书中另行通知买方,否则本说明书正在用于市场推广交易。. 关于你的简历 这些笔记是高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系列N”计划的一部分。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本定价补充文件以及下述附带文件。本定价补充文件是对下述文件的补充,并不包含您票据的所有条款,应与这些文件一起阅读: •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补充募集说明书 • 2025年2月14日招股说明书 本价格补充资料中的信息优先于上述文件中任何冲突的信息。此外,上述文件中描述的一些条款或功能可能不适用于您的笔记。 我们未授权任何人提供任何信息或做出任何除本定价补充文件及上述列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或引用之外的代表。我们对他人可能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法保证其可靠性。本定价补充文件及上述列出的相关文件仅构成出售本文件所提供债券的报价,但仅限于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和地区进行。本定价补充文件及上述列出的相关文件中包含的信息仅截至相关文件的日期为准。 我们称本定价补充中提供的笔记为“提供的笔记”或“笔记”。每份提供的笔记都有以下描述的条款。请注意,在本定价补充中,“高盛集团”、“我们”、“我们的”和“我们”仅指高盛集团,不包括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这些笔记将在我们与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受托人)之间,于2008年7月16日签署,经修订的高级债务契约下发行。此外,在本定价补充中,“持有人”指的是存托信托公司(DTC)或其指定人,而不是通过DTC参与者拥有笔记受益权益的间接所有者。请参阅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法律所有权和簿记发行”部分针对间接所有者的特殊考虑事项。 本定价补充说明了将适用于您债券的具体条款。此处所述的债券条款是对上述随附文件中所述条款的补充;如果此处所述条款与彼处所述条款不一致,则以此处所述条款为准。本定价补充中使用的但未定义的术语,其含义以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或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给出的为准,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相关记帐将于2020年7月1日发行的全球记帐凭证中以书本形式发行。 附加关于笔记的信息 我们将发行以DTC或其指定人为登记主体的全球主票据。票据的销售将通过DTC实现即时到账的资金结算。除非在附带的招股说明书中“法律所有权和账本发行——什么是全球证券?——持有人获得非全球证券的选择;全球证券终止的特殊情况”所述的有限情况下,您将不允许从DTC提取票据。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DTC系统的组织直接或间接持有主全球票据的权益。 除了这份定价补充外,以下条款现被纳入全球主协议:附表中“我们可能提供的债务证券描述——债务证券利息计算——工作日惯例”部分所载的以下未调整工作日惯例描述,以及附表中“我们可能提供的债务证券描述——提前偿还和约定提前偿还”部分的内容。 补充讨论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您应当仔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附件的补充招股说明和招股说明中“美国税法”一节所列事项。以下讨论概述了购买、持有多元所有权和处置每一张票据所产生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后果。本摘要补充了附件补充招股说明和招股说明中的“美国税法”一节,并受其限定的限制和例外条款约束。 债券的利息将对美国持有人按照普通利息收入在产生或收到时课税。在美国持有人根据其正常税务核算方法处理利息时,若通过出售、交换、赎回或其他处理方式处置债券,美国持有人通常会确认与以下差额相等的资本收益或损失:(一)处置所得的金额(不包括归属于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的金额,该部分将按此类处理),以及(二)美国持有人对债券的调整后的税务基础。美国持有人对债券的调整后税务基础通常等于该债券对美国持有人的成本。资本损失的扣除受到重大限制。 根据财政部规定,《外国账户税务遵从法》(FATCA)扣缴(如附带的说明书“美国税收——债务证券的税收——外国账户税务遵从法(FATCA)扣缴”所述)通常适用于2014年7月1日或之后发行的债务;因此,这些债券通常会受到FATCA扣缴规则的影响。 补充分配计划 高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将与高盛(美国)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出售本定价补充说明封面指定的所提供债券的总额本金。高盛(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最初以本定价补充说明封面页上设定的原始发行价格向公众发行债券,并向某些证券经销商以该价格减去不超过的折扣进行发行。本金比例。特定收费顾问账户购买的债券的原发行价格将有所不同。百分比和100%的票据本金金额。任何低于100%的本金金额出售给按费率计算的顾问账户的票据都将减少此定价补充文件封面关于该票据指定的承销折扣。任何按费率计算的顾问账户支付的原始发行价格将扣除参与向该顾问账户销售票据的证券经销商或经销商放弃的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注息的本金比例。如果所提供的全部注息未按原发行价售出,主承销商和/或经销商可调整发行价和其他销售条款。 在将来,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 Co. LLC)或其他高盛集团(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的关联公司可能会在市场创造交易中回购并重新出售所提供的债券,重新出售的价格将与重新出售时市场上的现行价格或协商价格相关。高盛集团(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估计,其承担的总发行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的大致金额为。有关分销计划和可能的市场创造活动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随附的招股说明书的“分销计划”。 我们将根据原始发行日期,在该日期之前指定的本定价补充资料的封面页上,在纽约,纽约交付相关款项。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6-1条,二级市场的交易通常需要在一天的业务日内结算,除非交易的任何一方明确同意其他安排。因此,希望在任何交付前一天的业务日之前进行交易的用户,将需要指定替代结算安排,以防止结算失败。 备注可能不会被提供给欧洲经济区(“EEA”)内的任何零售投资者。因此,对于在EEA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或出售这些备注或以其他方式使其可获得而根据(EU)第1286/2014号条例(“PRIIPS条例”)所需的所有关键信息文件都未准备。因此,根据PRIIPS条例,向EEA内的任何零售投资者提供或出售这些备注或以其他方式使其可获得可能是不合法的。就本条规定而言: (a)\"零售投资者\"这个表达指的是以下之一(或多个)的人: (i) 根据《2014/65/EU指令》第4(1)条第11点定义的零售客户;或(ii) 根据《欧盟》2016/97号指令定义的客户,在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时;或(iii) 不符合《欧盟》2017/1129号法规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并且 (b)\"出价\"的表达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手段传达有关出价条款及待提供注释的足够信息,以便投资者决定购买或认购该注释。 注解可能不会被提供给任何英国的零售投资者。因此,根据欧盟法规(EU)第1286/2014号,作为欧盟市场准入(EUWA)的法律组成部分(即英国PRIIPS法规),为在英国提供或销售注解或以其他方式使注解对零售投资者可用而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尚未准备,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法规,向任何英国零售投资者提供或销售注解或以其他方式使注解可用可能是不合法的。为此规定目的: “零售投资者”这一表达指的是以下之一(或多个)的人:(a) (i) 按照欧盟法规(EU)第2017/565号第二条第八点定义的零售客户,或通过《欧盟退出法案2018年》(“EUWA”)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二)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相关规定,客户是指修订的(“FSMA”)以及根据FSMA制定的任何规则或规定,以实施指令(欧盟)2016/97,其中该客户不符合第8点中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根据《欧盟条例》第600/2014号第2(1)条,作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依据EUWA(iii) 或根据《欧盟条例》(EU)2017/1129第2条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为欧盟华盛顿协定(EUWA)使其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b)\"出价\"的表达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手段传达有关出价条款及待提供注释的足够信息,以便投资者决定购买或认购该注释。 任何与发行或出售债券相关的投资活动(根据《金融服务业法案》第21条的定义)的邀请或诱导,只能在不适用《金融服务业法案》第21(1)条的情况下进行传达或导致传达。 所有相关的《FSMA》条款都必须遵守,无论任何人在涉及英国的相关笔记中、从英国或在其他方面所进行的任何事情。 The notes may not be offered or sold in Hong Kong by means of any document other than (i) to \"professional investors\" as defined in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Cap. 571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and any rules made thereunder, or (ii) in other circumstances which do not result in the document being a \"prospectus\" as defined in the Companies (Winding Up and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Ordinance (Cap. 32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or which do not constitute an offer to the public within the meaning of that Ordinance; and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