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FASB 保险合同项目进展更新
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项目进展:IASB/FASB 保险合同项目进入新阶段,决策截止日期延长,预计 2011 年底或 2012 年初发布新征求意见稿。
- 风险调整方法:IASB 支持显性风险调整(每期重新计量边际),FASB 支持复合边际(初始锁定,无后续重估,但考虑困境合同测试)。复合边际随保险公司履行义务逐步释放。
- 剩余边际:
- 双方同意剩余边际不得低于零,应系统分配至保障期内。
- IASB 支持 8-7 票数解锁并每期重估,FASB 主张初始锁定。
- IASB 重估要求:仅调整有利/不利估计变化,不调整风险调整估计变化,风险调整变化计入当期损益,重估采用前瞻性方法。
- 获取成本:
- 双方均仅纳入获取保险合同组合的直接成本,但定义差异:FASB 仅限成功销售成本,IASB 包含成功与失败销售成本。
- 保单持有人参与:
- IASB 支持“参与要素按基础项目计量”,消除会计错配;FASB 反对,倾向调整资产价值(公允价值选项)。IASB 否认修订 IFRS 9。
- 再保险:
- 双方就再保险风险转移、资产确认、损益确认等达成共识:
- 风险转移以单个合同为基础评估,困境合同除外。
- 初始损失立即确认,初始收益递延确认。
- 再保险信用现值与直接负债现值计量方式一致(直接或有无再保险法)。
- 采用金融工具减值模型折现再保险信用。
- 财务报表列报:双方倾向采用议程文件 3A/FASB Memo No. 70A 附件 A 中的示例 2 列报模型,但未决定是否强制披露所有项目于报表主体。
- IASB 议程咨询:IASB 发布议程咨询文件,建议优先推进保险合同项目,并重新考虑因金融危机暂缓的项目(如折现率、权益法等)。
- IFRS 替代 US GAAP:SEC 考虑采用“认可”(condorsement)模式逐步过渡至 IFRS,可能分 5 年以上实施,以降低过渡成本并保护投资者。SEC 尚未决定具体方案,将继续评估不同过渡框架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