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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sian Growth Corp II Unit 2025年季度报告

2025-05-15美股财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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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sian Growth Corp II Unit 2025年季度报告

: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根据《S-T条例》第405条(本章§232.405)的规定提交了所有必需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标明注册人是否为快速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规则中“快速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公司,请用对勾标记,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符合规定的延期过渡期。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 ☐通过打勾表示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的定义)。是 ☒ 否 ☐截至2025年5月14日,有21,620,559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两股B股普通股,每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已发行且在外的股票。 CARTESIAN GROWTH CORPORATION II 表格 10-Q,截止到 2024 年3 月 31 日的季度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1第一项。财务报表1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和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1三月至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经营活动简要(未经审计)2股东赤字变动简要说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及2024年)(未经审计)3现金流量表简报,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未经审计)4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5第二项。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23第3项。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29第四项。控制与程序29第二部分。其他信息30事项1. 法律诉讼30Item 1A. 风险因素30第二项。未注册的证券销售及募集资金用途30第3项。高级证券违约31第四项。矿山安全披露31第5项。其他信息31第六项。证据32第三部分。签名33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CARTESIAN GROWTH CORPORATION II 精简股东赤字变动表(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 目录 笛卡尔增长公司II关于2025年3月31日简明财务报表的注释(未经审计) NOTE 1. 组织描述和业务运营说明 笛卡尔增长公司II(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注册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注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以下简称“业务组合”)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从事任何其他类似的商业组合。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营业活动。2021年10月13日(成立之初)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该公司的成立及其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相关,并且在该首次公开募股之后,识别出进行商业合并的目标公司。在最早完成其首次商业合并之前,该公司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该公司通过现金和有价证券产生非营业收入,形式为来自首次公开募股所得的利息收入。该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为其财政年度末。 The Company’s Sponsor is CGC II Sponsor LLC, a Cayman Island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the “Sponsor”). 公司的主要支 2022年5月10日,该公司完成了2,300万股(“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其中包括承销商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的3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0.00美元,产生总收益2.3亿美元,具体讨论于注释3。每份股份由该公司一股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A类普通股”),以及该公司一股可赎回认股权,每份完整认股权赋予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该行权价格可进行调整。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S-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1866)已于2022年5月5日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监会”)批准生效。 在首次公开发行(IPO)关闭的同时,公司完成了向保荐人Cantor Fitzgerald & Co.和Piper Sandler & Co.进行私募配售的8,900,000份认股权证(简称“私募认股权证”)的出售,每份认股权证可按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以每股1.00美元的价格进行私募,产生8,900,000美元的毛收入,这在注释4中进行了讨论。 同时,伴随着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完成,保荐人向公司贷出了460万美元(“保荐人贷款”),依据一份无息本票。保荐人贷款将由保荐人自行选择以每股1.00美元的转换价格偿还或转换为保荐人贷款认股权证(“保荐人贷款认股权证”)。保荐人贷款认股权证将与私募配售认股权证相同。如果公司未能完成首次业务组合,公司将从为公司公众股东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中不会偿还保荐人贷款,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将分配给A级普通股的持有人。 首次公开募股的交易成本高达1,680,472,8美元,其中包括4,600,000美元的承销费、11,500,000美元的递延承销费以及704,728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 在2022年5月10日首次公开募股(IPO)结束后,来自首次公开募股净收入的2.369亿美元(每股10.30美元)、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以及赞助贷款的资金总额被存入信托账户,并仅用于投资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美国政府国库券,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经修订)(“投资公司法”)第2a-7条颁布的满足特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美国国库券。除信托账户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可能被释放给公司以支付其可能存在的税款外,存入信托账户的资金将不会 从信托账户中释放资金,直至发生最早者:(i) 初始业务组合的完成,(ii) 若公司无法于2024年11月10日(“组合期”)前完成初始业务组合,则公共股的赎回,以及 (iii) 与股东投票修改公司修订后的章程和细则(“章程”)相关的任何适当要约的赎回(a)修改公司未在组合期内完成初始业务组合时赎回其100%公共股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或 (b) 关于与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组合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 目录 笛卡尔增长公司II关于2025年3月31日简明财务报表的注释(未经审计) 2024年10月7日,公司与大陆证券转让与信托公司(“受托人”)签署了关于2022年5月5日生效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的修正案,允许受托人在信托账户中持有资金于付息银行活期存款账户,除此之外,将此类资金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美国国债,或符合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7条(经修订)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该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美国国债(统称,“国债”)。为此,我们已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账户内此前投资于国债的资金,转移至付息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202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批准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下简称“首次章程修正案”)。首次章程修正案将公司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额外十二个月,即从2023年11月10日延长至最多2024年11月10日,方法是选择每月延长一次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最多延长十二次,每次延长一个月,除非公司初始业务合并的交割已经发生(以下简称“首次延期”及该等适用的后续日期,以下简称“首次延期日”),且无需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前提是赞助商(或其关联方或获授权指定方)为每次该等一个月的延期(即“首次延期”)存入信托账户(“首次延期款项”),金额为以下较低者:(a) 15万美元的总和,或(b) 在任何该等一个月延期之前未赎回的剩余流通股的每股市值0.02美元,以换取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到期的无息本票。 与批准第一份章程修正案的投票相关,7,129,439股A级普通股的持有人适当行使了以每股约10.86美元的价格用现金赎回其股票的权利,赎回总金额约为7740万美元,在第一份章程修正案后,信托账户中剩余约1.724亿美元。 就首次延期支付而言,2023年11月6日,公司向主承销商发行了总额为180万美元的无担保本票(“首次延期支付本票”)。2023年11月6日,主承销商向信托账户存入了150,000美元的首次延期支付款项,该款项代表(a)150,000美元总额与(b)在首次延期之前剩余且未赎回的每名公众股份0.02美元之间的较小者,这使公司能够将完成首次业务合并的期限从2023年11月1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10日。首次延期支付本票不支付利息,本金余额应在公司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之日支付。首次延期支付本票不能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本金余额可随时偿还。 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5日和2024年10月7日,董事会批准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业务合并期”)的时间期限的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次、第九次、第八次、第七次、第六次、第五次、第四次、第三次和第二次为期一个月的延期。与业务合并期第一次延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相关,公司从第一次延期票据中总计提取了180万美元(每次延期日期提取15万美元)。发起人(或其附属公司或获授权指定方)将第一次延期款项存入了信托账户。 根据《章程》截至该日期生效之规定,11月10日的首次延期是十二次一个月延期中的最后一次。 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东批准了对公司章程的修正案(《第二章程修正案》)。《第二章程修正案》通过每月最多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的方式,将公司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最长十二个月,即从2024年11月10日延长至2025年11月10日,除非公司初始业务合并已经完成(简称“第二次延期”),自该次延期适用的日期(简称“第二次延期日”)起,无需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前提是主承销商(或其附属公司或获授权指定人)将从2024年11月10日(不含)至2025年5月5日期间,按照以下两者中较小者将款项存入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i)150,000美元的总额,以及(ii)每份仍然流通且未赎回的公众股份0.03美元 目录 笛卡尔增长公司II关于2025年3月31日简明财务报表的注释(未经审计)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除首期,首期为25天)延期之前;以及(y)对于2025年5月5日(不含)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不含)的每个此类一个月期间,以(i)25万美元的总额和(ii)在上述一个月延期之前未赎回的流通在外股份的0.05美元每股金额中较低者(每一项均称为“第二延期付款”),除非公司初始业务组合的交割已经完成,用以交换在初始业务组合完成时到期的无息本票。 就批准第二次延期的投票而言,公司8,620,849股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适当地行使了其以每股约11.55美元的价格用现金赎回其股份的权利,赎回总金额为99,613,642美元,信托账户中剩余83,770,196.61美元。 关于第二次延期付款,2024年11月6日,公司向主发起人发行了一笔总额最高达240万美元的不可担保本票(“第二次延期本票”)。第二次延期本票不支付利息,本金应在公司首次商业合并完成之日到期支付。第二次延期本票受制于常规违约事件,其中部分违约事件的触发将导致第二次延期本票未偿本金余额以及所有相关应付款项均立即到期。本金可以随时提前支付。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1日、2025年2月4日、2025年4月1日,公司批准了业务合并期间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个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延期。就第二次延期而言,公司从第二次延期票据中分别提取了15万美元,总计75万美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将第二次延期付款存入了信托账户。 2025年5月1日,公司批准了商业合并期间时间期限的第六次一个月延期。就第二次延期而言,公司从第二次延期票据中总共提取了25万美元。根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