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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10-K/A(修订案第1号) 1934(Mark One)☒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3 or 15(d)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对于截至财年的:2024年12月31日 根据第12(b)条法案注册的证券: 标明方框以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更短的期间内)是否已提交了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 :根据规定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并且(2)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此类申报要求的约束。是 ☒ 否 ☐ 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在截至前12个月内(或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电子提交了根据规则405(§232.405本章节)规定需提交的所有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对注册人是否为大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作出标记。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规则中“大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新兴增长型公司 大型加速申报者 非加速申报者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的延期过渡期。☐ :标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15 U.S.C. 7262(b))的规定,由其审计报告的编制或签发机构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关于其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报告及证明。 ☒ 如果证券根据法案第12(b)条进行注册,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提交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先前已发布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 标明方框表示,其中任何错误更正是否为根据§240.10D-1(b)规定,在相关恢复期内,要求对任何 registrant 的执行官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而进行的重述。 ☐ 表明注册人是否为壳公司(根据《证券法》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4年6月28日(注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个财政季的最后营业日),非关联方持有的注册人普通股累计市值(基于每股收盘价1.37美元)约为1.073亿美元。每位执行官员和董事以及每位持有已发行普通股10%或更多者持有的注册人普通股已从计算中剔除,因其可能被视为注册人的关联方。此项关联方身份的认定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目的。 截至2025年4月25日,注册人的普通股总数为89,939,662股。 根据参考引用纳入的文件 None. 说明 notes CBAK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提交此10-K/A表格第1号修正案(以下简称“表格10-K/A”)以修正其截至2024年12月31财年年度报告10-K表格(连同表格10-K/A,以下简称“表格10-K”),该报告已于2025年3月17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本表格10-K/A的目的是仅披露表格10-K第III部分(第10、11、12、13和14项)中所需的信息,这些信息先前因依据10-K表格的一般说明G(3)而被遗漏。因此,公司特此修正并完全替换表格10-K的III部分。 此外,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第IV部分第15项已修改,以包括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款签署的、日期为当日的公司主要执行官和主要财务官的证明文件。公司主要执行官和主要财务官的新证明文件作为附件31.3和31.4随本10-K/A表格提交。由于本10-K/A表格中未包含财务报表,且本10-K/A表格不包含或修改《S-K条例》第307项和第308项的披露内容,证明文件的第3、第4和第5段已被删去。由于本10-K/A表格中未提交财务报表,公司未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款提供新的证明文件。 除上述所述外,本10-K/A表格并未修订10-K表格中列出的任何其他信息,且公司未更新其中包含的披露内容以反映任何后续事件。本10-K/A表格应与10-K表格以及公司提交给SEC的10-K表格之后的文件一并阅读。 ITEM 10.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 董事会及管理层 以下列出了我们现任每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姓名及职位。 珠海华宇他是一位自2004年起加入本公司的长期员工,曾领导销售和市场部门,并在近年来显著贡献于公司电池业务的收入增长。自2024年10月起,胡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23年6月起,他在本公司的销售和市场部门担任副总经理。在此职位之前,他从2014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本公司子公司大连C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销售和市场总监。他的经验还包括,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BAK国际(天津)有限公司销售和市场部门总监,该公司曾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此之前,他从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担任BAK国际(天津)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此外,他从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管理深圳BAK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另一子公司)的海外业务和重点客户。胡先生于2004年7月毕业于兰州商业学院(现兰州财经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Yunfei Li自2016年3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李先生于2026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24日担任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李云飞先生在电池、新能源和房地产开发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管理经验。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间,他担任本公司子公司CBAK Power的副总裁,负责公司制造设施建设、政府关系和新客户开发。2010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李云飞先生在中国多家新能源开发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在此之前,自2003年3月至2010年5月,他担任本公司前子公司深圳贝特电池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及总裁助理。李云飞先生毕业于辽源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土木工程学士学位。 Xiangyu Pei她自2019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2日担任我们的临时首席财务官。在辞去临时首席财务官职务后,她继续在我们财务部门工作。裴女士自2021年9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在此之前,自2017年起,她担任公司子公司CBAK Power的财务总监。裴女士自2017年至2023年8月还担任公司的秘书。在担任我们的临时首席财务官期间,她负责公司的审计、会计、财务报告和投资者关系工作。裴女士获得了中国吉林大学的世界经济博士学位。 Martha C. Agee自2012年11月15日起,她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自1997年以来,艾吉女士一直是贝勒大学汉卡默商学院的商业法高级讲师,她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授商业法律环境、国际商业法和医疗保健法与伦理课程。在那之前,艾吉女士从1988年到1996年从事法律实践。艾吉女士于1976年在贝勒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于198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J. Simon Xue自2016年2月1日起,他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薛博士在核化学、固态化学、超导以及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拥有约40年的经验。在其研究生涯中,他在锂离子电池的研发领域投入了21年。薛博士已退休,但仍担任“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储能战略委员会的储能战略分会的成员。在此之前,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期间,薛博士担任特拉华州公司Alta Nanotech Inc.的董事。2010年至2011年,他担任佳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银隆能源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薛博士还曾在Ultralife、金霸王、博科电子有限公司、Valence Energy-Tech(苏州)有限公司、A123系统有限公司和国际电池有限公司担任过职位。他在中国的锂离子电池全产业链中享有广泛的声誉,涵盖材料、设备、电芯制造和测试领域。他撰写或合著了50多篇科学论文,拥有与电池化学和材料相关的12项专利,并参与、发表和主持了30多场与电池或材料相关的国际会议。薛博士于1992年在麦克马斯特大学完成固态化学博士项目。 Jianjun He自2013年11月4日起,他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何先生拥有超过16年的会计和金融经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何先生担任中国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吉林省赛博诺雷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在2009年6月3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何先生担任中国换热器及换热解决方案供应商THT热传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THTI)(“THT热”)的首席财务官。自2007年至2012年12月,何先生担任THT热的全资子公司四平市聚源汉阳板式换热器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1999年至2007年,何先生在一家从事粮食加工和贸易业务的国家企业——吉林省粮油集团担任高级财务官。何先生于1995年长春税务学院获得审计学学士学位,并于2005年吉林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Jiewei Li自2023年8月起,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自2021年起,李先生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加入公司之前,从2018年至2021年,李先生在中国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专注于各类投资产品的结构设计。在此之前,从2014年至2018年,他曾在几家知名的美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基金管理部门任职,负责资本市场事务。李先生于2014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没有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根据另一方的请求辞职的协议或谅解,且没有任何官员或董事代表任何人行事,亦不会应任何其他人的指示行事。 董事的选举应持续到其继任者正式当选并具备任职资格。 董事资格 董事会对根据其对股东的信义义务监督公司的业务负有关责。这项重大责任需要具备高度技能的个人,并拥有各种品质、属性和专业经验。董事会认为,有一些适用于所有董事的、在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任职的一般要求,也有其他应体现在董事会整体之中但未必由每位董事具备的技能和经验。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单独考虑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并从董事会整体构成以及公司当前和未来需求更广泛的背景下综合考量。 所有董事的资格要求 在识别和评估提名人选时,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可能会咨询其他董事会成员、管理层、顾问和其他可能具备理解能力的人员。 公司的业务以及对合适候选人的了解。在提出建议时,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评估候选人的必要技能和资质,以及董事会的整体构成是否符合董事会标准和需求。在评估个别董事的合适性时,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可能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对营销、财务及其他与当今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的成功相关的学科的普遍理解;对公司业务和技术的理解;公司运营的国际性质;教育和专业背景;以及个人成就。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从董事会的整体角度评估每一名个人,旨在推荐一个能够通过运用其多样化经验做出明智判断,从而延续公司业务成功并代表股东利益的群体。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还确保多数提名人选将是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定义的“独立董事”。 作为董事会整体应代表的资质、特质、技能和经验 在评估每位潜在候选人时,包括股东推荐的候选人,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考虑候选人的判断力、诚信、经验、独立性、对公司业务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理解,以及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当前需求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还会考虑董事为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而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方面的能力。 董事会和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要求每位董事必须是品德高尚且在其领域内拥有成功记录的知名人士。每位董事必须展现出创新思维,熟悉并尊重公司治理的要求和实践,理解多元文化,并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地处理社会问题。除对所有董事的要求外,董事会还评估个人难以量化的特质,包括其提出难题的能力以及同时进行协同工作的能力。 董事会已根据公司当前需求及业务优先事项,识别出对董事会整体而言至关重要的一些特定资质、特质、技能和经验。公司的业务在全球多个国家开展,其中包括美国境外若干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