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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林地土地权承认的良好做法

房地产 2025-04-30 世界银行 李强
报告封面

增强土地权利确认IN FORESTLANDS OFTHE EAST ASIA AND太平洋地区 © 2025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 世界银行 1818 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433 电话:202-473-1000 互联网:www.worldbank.org 这项工作是由世界银行的工作人员与外部合作者共同完成的。作品中表达的观点、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世界银行、其执行董事会或他们所代表政府的观点。 世界银行不保证本作品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也不对任何信息中的错误、遗漏或差异,或对使用或未使用所提供的信息、方法、程序或结论的责任,以及因使用或未使用所提供的信息、方法、程序或结论而产生的责任承担任何责任。本作品中任何地图上显示的国界、颜色、名称和其他信息并不意味着世界银行对任何领土的法律地位或对相关国界的认可或接受。 此处所载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或不应被视为对世界银行特权与豁免权的限制或放弃,所有这些特权与豁免权均予保留。 权利与许可 本文中的内容受版权保护。因为世界银行鼓励传播其知识,只要注明出处,本作品可以出于非商业目的全部或部分复制。 关于权利和许可(包括衍生权利)的任何疑问,应致:世界银行出版物,世界银行集团,美国华盛顿特区西北区H街1818号,邮编20433;传真:202-522-2625;电子邮件:pubrights@worldbank.org. 第三方内容 世界银行并非必然拥有作品中包含的内容的每个组成部分。因此,世界银行不保证使用作品中包含的任何第三方拥有的单独成分或部分不会侵犯相关第三方的权利。因此类侵权而产生的索赔风险完全由您承担。如果您希望重新使用作品的某个组成部分,您有责任确定是否需要为此重新使用获得许可,并从版权所有者那里获得许可。组成部分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图表或图像。 封面照片来源:多米尼克·查维斯 / 世界银行 建议引文:Childress, M., M. Kukkonen, C. Berning, H. Huntington, J. Lisher, J. Lindsay, and A.B. Setyowati. 2025. 加强东亚太平洋地区林地土地权利认定的良好实践。世界银行,华盛顿特区。 良好实践 在东亚和大洋洲森林地带加强土地权利认可 目录 致谢v执行摘要vi术语表viii缩写词x 1.1引言 1.1 报告范围21.2 承包干预对森林覆盖的影响3 2.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森林权属状况 6 2.1 人口统计学数据62.2 森林统计72.3 土地和森林管理机构设置8 3.森林权属确认和规范化方面的良好实践13 3.1 政策和法律框架的良好实践133.2 机构设置和伙伴关系的良好实践233.3 权利正式化的良好实践253.4 集成信息管理、监控与执行353.5 弥补知识空白36 4. 结论与建议 37 38参考文献 致谢 这份报告由马克斯·库克孔恩(高级土地管理专家)和亚比达·B·塞蒂约瓦蒂(高级社会发展专家)领导的世行团队编制。报告由马尔科姆·查尔德雷斯、马克斯·库克孔恩、辛西娅·伯宁、希瑟·亨廷顿、詹妮弗·利舍、乔纳森·林德赛和亚比达·比拉·塞蒂约瓦蒂合著。 该报告在尹希(城市、韧性与土地业务主管)的总体指导下完成,同时由安娜·韦尔内斯坦(亚太地区地球项目区域总监)和苏德希纳·戈什·班纳吉(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区域总监)负责统筹。团队对同行评审专家提供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这些专家包括迪纳拉·萨顿(自然资源管理高级专家)、梅赛德斯·斯蒂克勒(土地管理高级专家)和斯文德·延斯比(社会发展高级专家)。团队还向威尔姆·范德穆尔(土地管理高级专家)、凯瑟琳·克勒姆(土地管理高级专家)、莎拉·安东斯(土地管理高级专家)、达尼洛·安东尼奥(土地与地理空间专家)、米卡-佩特里·托尔霍宁(土地管理首席专家)、曼努什·赫里斯托夫(高级法律顾问)、哈鲁姆·穆克哈耶尔(法律顾问)、米多里·牧野(项目主管)、阿明·A·R·艾维达(项目主管)、耶瓦德·奥(高级环境工程师)、维卡斯·乔杜里(项目主管)、M·亚亚·波库阿·阿弗里耶·奥庞(项目主管)、安妮斯·万(高级运营主管)、戴尤·尼玛·阿穆尔万蒂(自然资源管理高级专家)、弗兰卡·布劳恩(首席环境专家)、帕万·帕蒂尔(高级环境专家)、瑟里·昂(高级环境专家)、卡洛斯·德·布里托(社会发展高级专家)、中岛正治(社会发展高级专家)、迪亚娜·M·皮扎罗(社会发展高级专家)、艾登·格兰丁(对外关系专员)、阿努帕姆·乔希(高级环境专家)、奥蕾莉·罗西尼奥(高级环境专家)、渡边牧子(项目主管)、斯蒂芬·达尼奥(高级环境专家)、埃利·魏斯(项目主管)、克里斯托弗·克雷平(业务主管)、英戈·魏德霍弗(业务主管)、贾姆杰伊·辛格(业务主管)、马克·萨德勒(业务主管)、非洲·奥乔巴(业务主管)和吉坦贾利·S·乔普拉(经理)等人的无价反馈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项研究和最终报告由世界银行的PROGREEN信托基金资助。 中国重庆的橙农。2013年。照片:李文勇 / 世界银行 数百万人,包括许多原住民,在森林中的土地持有方面缺乏安全的产权。通常,他们的土地持有与被指定为国家林地的区域重叠,这些区域在法律上对土地权利的承认和正式化施加了限制,可能导致产权不安全。产权不安全反过来又会阻碍人们进行长期可持续的土地投资,例如植树和可持续森林管理。这一挑战在东亚和太平洋(EAP)地区尤为突出,因为许多国家将其很大一部分土地面积指定为国家林地。 针对这些挑战,本报告考察了 i) 土地权属干预对森林覆盖率的影响;ii) 东非共同体(EAP)森林用地土地权利确认和合法化的现状;以及 iii) 加强森林用地内各类土地权属(私人、集体和公共)的良好实践。旨在为在东非共同体区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事务决策者、实践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指导。本报告的范围不仅限于森林用地内的森林,还包括森林用地内其他土地利用类型(如农业和住宅用地)的土地权利确认和合法化,但未涵盖再造林或造林方面。 对18项实验性或准实验性研究和20个案例进行系统性回顾,评估土地制度干预对森林覆盖的影响表明,原住民或当地社区集体土地权利的正式化或其土地治理的加强reduced森林砍伐或对其没有中性影响。私有产权的正式化产生了更多样化的结果。四个案例发现私有土地权利的正式化增加森林砍伐,以及两个减少森林砍伐的案例。三个案例表明,将私有土地权利的正规化与保护激励和环境限制相结合,比单独正规化能带来更好的森林覆盖率结果。 关于居住在东亚-太平洋(EAP)地区森林地带的人口的确切数字目前尚不可用。然而,由于这些地区的面积非常广阔,可以合理预期这些数字会相当可观。此外,该地区估计的2.6亿土著居民中,很大一部分adat/习惯社区、少数民族和族群人口被认为居住在这些地区。虽然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大多数国家默认将森林视为国家财产进行管理,但已实施社区林业计划。这些计划将利用和管理责任委托给10个关键森林国家的社区——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在柬埔寨、中国(50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部分地区、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50年),个人和/或社区可以获得森林的完全所有权或使用权。然而,这些权利的正式化进展缓慢,除中国外(中国已分配1.8亿公顷林地给集体,并发放了超过1亿份森林产权证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目前正在修订其法律框架,以允许在国有林区内永久农业和住宅用地的正式化权利,而缅甸的法律框架承认少数民族的习俗土地保护,但缺乏保护或正式化这些权利的措施。 以下良好实践和建议旨在以社会包容和环境可持续的方式增强对森林和林地土地权利的认可、保护和正式化。 法律框架应确认长期森林居住者的土地权利。如果仅向特定群体(如原住民)提供此类认可,法律框架应明确界定此类群体及其成员的识别方式。法律框架还应在授予特许权、征收、搬迁和补偿活动时,制定措施以保护所有已正式化和非正式化但合法的土地权利。政府应考虑将森林用地内的土地权利正式化与土地利用限制、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及其他经济激励措施挂钩,以确保对森林覆盖率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正式化私人权利时。 在制度层面,林地土地权利的正式化需要土地、林业和原住民事务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强有力合作。因此,这些部门之间建立共同信任、理解和愿景至关重要。政府应考虑在过程中与民间社会和原住民组织合作,因为它们通常能更好地接触和获得当地社区的信任,这在过程的初期尤其重要。此外,原住民和当地社区的土地治理机构往往需要加强,以便在土地权利正式化后进行管理和使用。 实际的形式化过程应采用系统性土地登记原则,确保在预先定义的区域范围内所有类型的土地权利(私人、集体和公共)得到规范。例如:村庄、区等。在森林用地中,系统的土地登记过程往往需要与森林区划相补充。例如:完全保护区、控制使用区、缓冲区等。))作为土地使用权主体获取权利束组合的界定标准。理想情况下,此类规划应与森林的习俗性用途相一致。若非如此,则应在正式化过程中审查规划方案。森林规划及系统化土地登记均需包括强有力的公众意识提升和敏感度培养过程,确保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并采取特殊措施吸纳妇女和弱势群体。若正式化进程涉及原住民土地,需在活动开始前确保受影响原住民社群获得自由、事先及知情的同意(FPIC)。森林地块的测量与确权应遵循目的适配型土地管理原则,包括降低测量精度要求,并在划定大型集体地块边界时利用航空或卫星影像。确权过程应采用社会验证和权利软证据,而非严格的举证责任。所有权和边界信息应使用地方语言进行公开展示,以验证成果。 负责正式化土地权利的地籍和土地信息系统还应包含土地租赁和许可证数据,以便识别和避免潜在的冲突。记录的土地权利信息在与土地利用限制和近实时森林砍伐数据相结合时,还能实现森林侵占的监测和控制。最后,土地信息应向公众和其他政府机构公开,以增强可持续森林管理和治理。 GLOSSARY 参考在印度尼西亚遵循习惯法和习俗的社群Adat/Customary communities: r 土地面积、边界、位置、价值和所有权的登记册,通常是地籍: 调查或绘制。 社区或个人群体使用的和/或拥有的土地。公共土地: 习惯法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习惯法土地: 地方性规则、制度及管理土地、渔业和森林的实践,这些规定……习惯性租期: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获得了社会合法性,并融入了社会的肌理。(FAO 2020a). 森林转化为其他土地用途,无论是否由人类引起,都是独立发生的。 森林砍伐:(FAO 2020a). 非老挝泰族人民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族群体人民: 在国际法中,少数民族被定义为“一个在数量上处于劣势的群体”。少数民族: :在一个州中,其余人口的非主导地位,其成员作为该国的公民,具有与该国其余人口不同的民族、宗 教或语言特征,并且(即使只是隐含地)表现出一种团结感,旨在维护他们的文化、传统、宗教或语言’(Capotorti,联合国文件 E/CN.4/Sub.2/384/Add.1–7)。在越南,少数民族包括非京族少数民族,其中包括53个少数民族。在中国,它包括非汉族人民,其中包括55个民族。 Land spanning more than 0.5 hectares with trees higher than 5 meters and a canopy cover of moreForest:高于10%,或能够在原地达到这些阈值的树木。它不包括主要用于农业或城市用地(FAO,2020a)。 一个被指定/分类/颁布为森林或林地的地方。Forestland: 一个区域可能有或没有森林覆盖。该术语仅描述该区域的法律地位。不同的国家可能会用不同的术语来 指代森林用地,例如“森林区域”或“森林庄园”。 林地内的土地权属或森林土地权属。森林权属: :一项受国际人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