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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凡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刘建三,股东王健;王健为刘建三的妹夫; 股东刘建三、石峰、范明、李雪梅、王绪华、王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共同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刘建三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范明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股东石峰、王绪华分别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股东王健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四)2025年1-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2,300.00万元以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五)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决议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泰鹏智能(泰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等公告。泰国子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27日,签署《土地买卖合同附加备忘录》,修改《买卖土地合同》部分条款内容。 2、2025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泰国子公司总投资由2.50亿泰铢增加至4.0亿泰铢。 3、2025年3月27日,完成注册资本由原“1亿泰铢”变更为“2.5亿泰铢”的变更登记事项。 4、2025年3月27日,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5、2025年3月27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发BOI证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