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毕胜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朴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朴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毕胜民、股东毕一明为父子关系;股东赵权系股东毕胜民姐姐之女婿;股东毕德斌系股东毕胜民兄长之子,除此外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注:张庆彬已取得澳大利亚国籍,更名为ZHANG QINGBIN,其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账户名称已经完成变更,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列示的证券持有人为ZHANG QINGBIN。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本期实际发生向关联方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金额为13,210,276.68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100,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本期末实际流动资金贷款37,970万元,由毕胜民(及连带担保人李连梅)、毕一明提供担保。 二、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东恒滑石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主要经营滑石产品的购销业务。依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项投资无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由董事长审批。 另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镁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该公司未来将成为公司独立核算的“研发基地”,致力于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突破以及新材料的研制。依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项投资无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由董事长审批。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5-007),公告中披露,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已与该公司股东达成初步意向,并于同日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加强自身原材料供应安全,且公司具备采矿、选矿、深加工的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