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Taipeng Intelligent Household Products Co., Ltd. 2024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9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设立首家子公司泰鹏投资咨询管理(泰安)有限公司。 为实现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快速响应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于2024年5月9日设立泰国子公司泰鹏智能(泰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公司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山东省绿色工厂。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五节重大事件..........................................................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3第九节行业信息..........................................................48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49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55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6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凡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未按要求披露事项: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附注中对部分客户使用代称或对有关事项进行合并方式予以披露。未按要求披露原因:考虑行业竞争性以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业保密要求,申请豁免披露部分客户的具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总股本5,91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916万股增加至8,282.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916万元增加至8,282.40万元。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王英航、陈守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楠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因工作调整,现指派王英航、周仕洪、陈守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委派李少强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注:本期新增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91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366.40万股,转股后重新计算的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原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转股后重新计算的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80元,原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重新计算的2023年度毛利率为27.69%,原2023年度毛利率为28.76%;重新计算的2022年度毛利率为26.10%,原2022年度毛利率为26.61%。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庭院帐篷及其他户外休闲家具用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硬顶帐篷、软顶帐篷和PC顶帐篷等庭院帐篷以及其他户外休闲家具用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2130金属家具制造”。 (一)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庭院帐篷及其他户外休闲家具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硬顶帐篷、软顶帐篷和PC顶帐篷等庭院帐篷以及其他户外休闲家具用品。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自庭院帐篷和其他户外休闲家具用品的销售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铝材、外购金属部件、布料、五金材料和包装辅料等。公司设有供应部,负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及材料用量计划表,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及仓库实际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及时执行。原材料到货后,公司仓管部对原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验收,品管部质检人员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确认入库。为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认证标准,公司严格把控原辅材料品质,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和评价制度,与合格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更换,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具备自主生产能力,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工艺过程等要求存在差异的特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自主生产。公司产品生产具体流程如下:公司销售部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由设计研发中心按照订单所涉产品及数量制作生产工艺单;生产运营中心根据生产工艺单,结合生产能力调整并生成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书,并由供应部安排物料采购。生产运营中心各车间根据生产任务书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订单、产品完工情况下达出库指令,仓管部据此出库、装箱。 (2)外协生产模式 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钢材、铝材金属加工、布料初加工、组装配套等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生产附加值较低的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厂商,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外协厂商按公司提供的技术要求加工成公司所需的半成品。公司将部分工序予以外协,由公司负责检验、质量把关,既能保持现有生产工艺流程的独立性,还能合理配置资源,专注于核心工序的生产。公司对外协厂商进行考察、筛选、评价和管理,坚持高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从而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等境外市场,兼有少量境内市场销售。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与世界知名零售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如劳氏、沃尔玛、家得宝等。公司与客户的主要合作模式为ODM模式,根据客户不同需求自主开发、设计和试制产品以供客户选择,待客户确认并下达订单后组织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直接发运给客户,并由客户的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近年来,公司及时把握跨境电商发展的市场机遇,积极布局电商渠道,与知名跨境电商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了销售渠道。为了确保售后服务质量,公司在境外聘请了第三方机构为公司产品的终端消费 者提供售后服务。终端消费者在零售商处购买公司产品后,如出现缺少配件、使用障碍等情况,可通过售后服务电话直接联系到公司的第三方售后服务商,以获得高效、及时的售后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包括新产品的开发和老产品的改进,建立了明确的设计和相关控制流程。公司研发活动由设计研发中心主导,设计研发中心下设设计开发部、技术工艺部和样品部。设计开发部主要负责市场趋势调研、产品体系建设、产品换代更新、编制样品设计图和跟踪样品试制。技术工艺部主要负责评估产品研发的技术可行性和生产工艺体系建设。样品部主要负责新产品试制及质量检测。公司研发的项目主要基于国际营销中心提供的市场调研信息和客户需求信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设计专利25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9项。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2023年5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公司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收入模式 庭院帐篷主要用于家庭庭院、露台、泳池、海滩、公园等户外休闲场所。公司庭院帐篷销售渠道主要为欧美国家大型零售超市和连锁店。 (1)内销收入的确认时点: 公司以客户完成产品验收并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经客户签收的单据后确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