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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车展调研:拥抱创新,共赢未来 沈岱首席科技分析师tony_shen@spdbi.com(852) 2808 6435 2025年4月23日,第二十一届上海国际汽车展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正式开启。 黄佳琦科技分析师sia_huang@spdbi.com(852) 2809 0355 根据新闻报道,上海车展一共邀请到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近1,000家企业参展,预计有创历届记录的193场发布会。 2025年4月28日 从我们参观展览的主观感受来看,本次展会中参展/观展的人气依然较高。与去年北京车展类似,我们也观察到较多的海外人士观展。一方面,各家车企和供应链企业都借助车展来寻找潜在消费者/用户,锁定下一个阶段的订单需求。蔚来(含乐道、萤火虫)、小米、鸿蒙智行等都展现出积极的销售热情。另一方面,很多车企/供应链企业也展出了较为前沿的技术和产品,以体现当前新能源汽车的科技前沿属性,通过“秀肌肉”来增强品牌形象,加深用户心智。小鹏、宁德时代等企业都带来机器人、低空飞行器等产品参展。 车企端对于智能驾驶的宣传显著低调,而智驾产业链则有较高的参展热情和人气度。受到近期关于智驾宣传政策的影响,我们明显感知到在本届车展上,车企端对于智驾的宣传收敛。与此同时,形成对比的是,智驾产业链的参展热情和人气度较为高涨。这体现智驾在消费者端的教育需要更加谨慎,而供应链对于智驾能力的推动则更为显著。地平线、黑芝麻、知行科技、佑驾创新、轻舟智航等智驾供应链公司的展台人气均较旺。而原属消费电子产业链的瑞声科技、舜宇光学等企业,展出了布局汽车产业供应链的相关产品,展台人气也明显提升。 以下是参观主要新能源车企展台的观察、感受和判断: 比亚迪:比亚迪、仰望、腾势、方程豹,这四个品牌均有展台展出。在比亚迪展台,比亚迪带来两款概念车型,Dynasty-D和Ocean-S两款概念车。而仰望U8L、腾势Z、方程豹钛3等车型首次亮相,有较高人气。 零跑汽车:B平台的轿车零跑B01在上海车展全球首秀,预计将于6月预售,7月上市。参考市场上秦、MONAM03等车型销量,我们预期B01将有望进一步助推零跑销量。小鹏汽车:本次主力展示位是需求持续较高的P7+与近期刚刚上市的2025新款X9。并且,小鹏展台展示的陆地航母、机器人IRON都吸引了较多人气,展台整体热度较高。 新能源汽车行业|行业追踪 理想汽车:与去年北京和广州车展类似,在今年上海车展中,理想展台还是以MEGA以及L系列的L9/8/7/6为主要的车型展示。我们会更加期待其后续纯电系列车型的表现。 蔚来:蔚来和乐道分别设立了各自品牌的展台。蔚来品牌,更加靠近传统豪华品牌展区;乐道则更加贴近小鹏等同价位品牌。在本届上海车展上,蔚来展台划分出较大区域展示第三品牌萤火虫的车型。在乐道展台,我们明显体验到更高的销售积极性。 小米:与去年的广州车展相比,在本次上海车展中,小米带来了SU7Ultra的量产车型。虽然第二款SUV车型YU7并没有亮相,但是小米展台依然是人气最旺的展台之一。 鸿蒙智行:华为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的布局。在本届车展中,华为共有两个展台,分别为鸿蒙智行与华为乾崑。在鸿蒙智行展台,可以看到“四届”的实车;而在乾崑展台,华为则重点展示了华为乾崑智驾ADS4、鸿蒙智舱等科技能力。 投资建议: 新能源车:我们预期今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有望达到1,500万台以上,维持去年底发布的新能源车2025年展望报告中的预测和判断。虽然在本次上海车展中,部分新势力的车型,例如YU7、i8等没有亮相,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充分感受到车企在销售端的积极动作。我们建议投资人关注零跑(9863.HK)、比亚迪(1211.HK/002594.CH)、小鹏(9868.HK/XPEV.US)、小米(1810.HK)。 智能驾驶:在比亚迪智驾平权的带动下,今年新能源车行业对于智驾的推动再次提速。在本届车展的调研中,我们观察到多个环节均受到地平线方案的带动或推动,从而提升智驾的采用率。并且,智驾行业的溢出效应有望带动其他芯片方案以及Tier1共同受益。从L2进入L3的行业演进中,激光雷达的搭载也在大幅提升。我们建议投资人关注禾赛科技(HSAI.US)。 投资风险: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新能源车行业渗透率波动较大;智能驾驶渗透率提升慢于预期;全球贸易政策影响供应链进程;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企业毛利率下滑;自动驾驶研发不及预期,激光雷达、超高压快充等增量零部件普及速度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及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是由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统称“浦银国际证券”)利用集团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编制而成。所有资料均搜集自被认为是可靠的来源,但并不保证数据之准确性、可信性及完整性,亦不会因资料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报告中的资料来源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信息均来自本集团。本报告的内容涉及到保密数据,所以仅供阁下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除了阁下以及受聘向阁下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士(其同意将本材料保密并受本免责声明中所述限制约束)之外,本报告分发给任何人均属未授权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将本报告内任何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是为提供信息而准备的,不得被解释为是一项关于购买或者出售任何证券或相关金融工具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阁下不应将本报告内容解释为法律、税务、会计或投资事项的专业意见或为任何推荐,阁下应当就本报告所述的任何交易涉及的法律及相关事项咨询其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内的信息及意见乃于文件注明日期作出,日后可作修改而不另通知,亦不一定会更新以反映文件日期之后发生的进展。本报告并未包含公司可能要求的所有信息,阁下不应仅仅依据本报告中的信息而作出投资、撤资或其他财务方面的任何决策或行动。除关于历史数据的陈述外,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的陈述,牵涉多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陈述可基于一些假设,受限于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浦银国际证券的立场。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统称“浦银国际”)及/或其董事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并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浦银国际或其任何董事及/或雇员对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或依赖其所载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可能损失,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浦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 美国 浦银国际不是美国注册经纪商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注册会员。浦银国际证券的分析师不具有美国金融监管局(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因此,浦银国际证券不受美国就有关研究报告准备和分析师独立性规则的约束。 本报告仅提供给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5a-6定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个人。接收本报告之行为即表明同意接受协议不得将本报告分发或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接收本报告的美国收件人如想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交易,都应仅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来进行交易。 英国 本报告并非由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21条所界定之认可人士发布,而本报告亦未经其批准。因此,本报告不会向英国公众人士派发,亦不得向公众人士传递。本报告仅提供给合资格投资者(按照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的涵义),即(i)按照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广)命令(「命令」)第19(5)条定义在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经验之投资专业人士或(ii)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之高净值实体或(iii)其他可能合法与之沟通的人士(所有该等人士统称为「有关人士」)。不属于有关人士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遵照或倚赖本报告或其任何内容行事。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浦银国际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浦银国际证券对任何第三方的该等行为保留追述权利,并且对第三方未经授权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益披露 1)浦银国际并没有持有本报告所述公司逾1%的财务权益。2)浦银国际跟本报告所述公司(佑驾创新2431.HK)在过去12个月内有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3)浦银国际并没有跟本报告所述公司为其证券进行庄家活动。 评级定义 证券评级定义: “买入”: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超过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持有”: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与同期所属的行业指数持平“卖出”: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逊于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 行业评级定义(相对于MSCI中国指数): “超配”:未来12个月优于MSCI中国10%或以上“标配”:未来12个月优于/劣于MSCI中国少于10%“低配”:未来12个月劣于MSCI中国超过10% 分析师证明 本报告作者谨此声明:(i)本报告发表的所有观点均正确地反映作者有关任何及所有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观点,并以独立方式撰;(ii)其报酬没有任何部分曾经,是或将会直接或间接与本报告发表的特定建议或观点有关;(iii)该等作者没有获得与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相关且可能影响该等建议的内幕信息/非公开的价格敏感数据。 本报告作者进一步确定(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没有在本报告发行日期之前的30个历日内曾买卖或交易过本报告所提述的股票,或在本报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内将买卖或交易本文所提述的股票;(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并非本报告提述的任何公司的雇员;及(i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没有拥有本报告提述的证券的任何金融利益。 浦银国际证券财富管理团队 浦银国际证券机构销售团队 杨增希essie_yang@spdbi.com852-2808 6469 王玥emily_wang@spdbi.com852-2808 6468 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SPDB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imited网站:www.spdbi.com地址:香港轩尼诗道1号浦发银行大厦3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