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解释相关规定,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增承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18)。新增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况。前期承诺详情请见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以上资产权利受限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中受限的土地和房产是公司为了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而提供的抵押物担保,受限的货币资金是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或质押给金融机构的保证金。子公司优机精密以2024年增持比扬精密25%的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交易对价3,538.3611万元人民币的60%即2,123万元专项并购贷款,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