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对外投资,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挂牌时的相关承诺 (1)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辑、欧毅承诺:本人承诺不会在中国境内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相似、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相似、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相似、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所获得的收益本人将无偿捐赠给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承诺不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任职期间不从事或发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辑、欧毅承诺:本人将尽力减少本人以及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和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公开发行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以上资产权利受限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中受限的土地和房产是公司为了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而提供的抵押物担保,受限的货币资金是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或质押给金融机构的保证金,诉讼冻结货币资金是公司起诉四川明宇卓悦科技有限公司、陈立娟、林之丽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 案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资金。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拟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