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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仲艾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表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 为实现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海外市场拓展布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吉冈精机株式会社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共同对全资子公司YOSHIOKA SEIKI(THAILAND) CO.,LTD.进行增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开拓东南亚市场及响应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增资)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共实施了1次股权激励,即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实施分为2022年度首次授予和2023年度的预留授予完成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1、激励对象的范围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45) 2、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首次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首次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额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0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预留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预留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根据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 人(戴称龙、周义崇、姚慧)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2.6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3年7月2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注销戴称龙、周义崇、姚慧3人在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万份,于2023年8月22日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李松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1.2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4年10月10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李松、黄虎、都苗、殷红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4人在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40万份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4年11月5日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3、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 因进行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7.12元/份调整为3.455元/份。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654.7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128.00万股,对应调整后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362.2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为128.86万份。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仲艾军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计23人限制性股票5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455元。根据《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及激励对象的实际认购情况,公司总股本由原18,967.64万股增加55.50万股,增加后公司总股本为19,023.14万股。 因进行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3.455元/份调整为3.297元/份。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653.5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55.50万股,对应调整后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343.8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为79.00万份;公司总股本由原19,023.14万股减少1.20万股,减少后公司总股本为19,021.94万股。 4、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至报告期末累计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22,7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行使权益的情况和失效的权益数量 6、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售期于2023年9月30日届满,5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期数分为两期,本报告期为第一期解除限售,合计符合条件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326.77万股,其中董监高人员符合条件成就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16万股;核心员工符合条件成就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1.61万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部分的第一个50%已满足额外限售期要求,报告期内已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8、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26,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已经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人(李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12,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已经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有: 承 诺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1年10月29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 六、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