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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精密: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吉冈精密:2024年一季度报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仲艾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共实施了1次股权激励,即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具体实施分为2022年度首次授予和2023年度的预留授予完成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1、激励对象的范围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45) 2、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首次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首次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额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0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 预留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预留授予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根据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人(戴称龙、周义崇、姚慧)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2.6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3年7月2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注销戴称龙、周义崇、姚慧3人在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万份,于2023年8月22日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3、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 因进行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7.12元/份调整为3.455元/份。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654.7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128.00万股,对应调整后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362.2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为128.86万份;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仲艾军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计23人限制性股票555,000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455元。根据《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及激励对象的实际认购情况,公司总股本由原189,676,400股增加555,000股,增加后公司总股本为190,231,400股。 4、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至报告期末累计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7,102,4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行使权益的情况和失效的权益数量 6、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0%在2023年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已获授的期权性股票在本报期内,无符合行权条件的股份。 8、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26,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已经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有: 承 诺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1年10月29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