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鋒控股有限公司就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發布澄清公告。由於無心之失的文書錯誤,公告指出年度業績公告第35頁「資本開支」一節存在修訂,修訂後的資本開支數據如下:
-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2024年6,822千元,2023年30,922千元
- 就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專有技術支付的按金:2024年48,153千元,2023年13,569千元
- 購買無形資產:2024年222千元,2023年65千元
- 總計:2024年55,197千元,2023年44,556千元
上述澄清不影響年度業績公告所載的其他財務資料,公告內的其他資料仍然準確且未變動。本澄清公告為年度業績公告的補充,應與年度業績公告一併閱讀。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執行董事:李新洲先生、楊悅文先生及張權先生
非執行董事:胡明非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虹先生、賴展樞先生及張長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