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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04月29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深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及事项的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4,893,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9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8第六节重要事项...............................................................6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2第十节财务报告...............................................................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四 ) 报 告 期 内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型医药企业,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范围涵盖心脑血管系统类、抗感染类、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麻醉类等治疗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且药品作为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同时,医药行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多学科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新兴产业,也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等特点。 2024年,伴随我国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下,行业整体承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同比持平,但营收增速低于整体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 医药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显著。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将呈现出“集采深化、创新驱动、智造升级、绿色转型”的特点。集采政策不断提质扩面,将大大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医药工业数字化政策出台,将加速信息技术与医药工业深度融合;优化创新药审评审批政策,将极大提升创新药上市速度,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绿色低碳转型政策的推进将重塑企业的制造范式;医药工业数智化改造政策出台,将加速信息技术与医药工业深度融合,提升生产效率。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我们始终坚守“呵护人类健康提升生命质量”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推进我国健康产业不断前行。秉持“规范、专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公司专注于在创新药物、肠溶和缓控释微丸制剂技术、拉唑类药物及沙坦类药物等关键科技领域的研究与创新,致力于以精湛的技术和卓越的产品服务全球。经过全体员工不懈努力,公司入围米内网2023年度中国化药企业100强,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2024年度广东省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评选的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报告期内,公司还荣获珠 海药学会颁发的珠海市医药科技创新十佳示范企业、珠海市科技创新局授予的2023年珠海市创新百强企业—创新综合实力100强和珠海市创新百强企业—经济贡献100强等多项荣誉。报告期内,润都荆门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专精特新入库企业,助力公司创新升级加速前行。 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已形成了以抗高血压沙坦、抗消化性溃疡质子泵抑制剂拉唑类等药物用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学药制剂、CMO、CDMO等多元化发展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内,凭借自身优异的产品质量及一体化产业优势,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持续发力,在国内市场销量不断提升的同时,通过深化欧美日韩等高端市场战略合作、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等举措,加快国外市场布局。其中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及中间体的销售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全球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 在制剂业务领域,凭借“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产业链优势、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政策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1个、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中选品种7个以及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2个,持续提升医疗终端的覆盖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1类创新药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规格:2ml:2.5mg)及其原料药已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登记/许可申请,公司和相关临床机构已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专家组分别进行药学和临床注册现场核查,并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针对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规格:2ml:2.5mg)及其原料药发出的药学《补充资料通知》,截止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补充研究工作并提交补充资料。 此外,公司还积极拓展CMO、CDMO等定制化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凭借高效的生产能力和专业的技术团队,公司获得了面向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机会,公司制剂定制化服务业务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速。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守“专注健康领域,成为具有特色的国际知名企业”的愿景,践行“呵护人类健康,提升生命质量”的使命,坚持“正直诚信、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秉承“规范、专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拼搏进取,砥砺前行,共同谱写公司发展的新篇章。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4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医药行业在面临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双重影响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机遇。 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保障体系更为完善。2024年1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进一步完善规则、规范 程序,提升目录调整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以及精细化水平,该目录新增的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其中新增91种药品,国产创新药占比超过70%。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提出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等,同时制定关于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末,全国0-15岁人口为23,999万人,占17.1%;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5,798万人,占60.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1,031万人,占22.0%,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2,023万人,占15.6%,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公司的创新药以及慢病系列产品将有更多机会被纳入医保,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市场覆盖范围。 药品集采方面,常态化扩围、同时价格治理更为科学。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发挥药品价格治理效能”,要求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新机制,加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披露力度。此后的一年间,医药价格改革成为国家医药改革的核心要点之一。2024年1月初,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推动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集采的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