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核准节奏加速,长期关注核电运营商 ——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点评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报告 强于大市(维持)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事件: 2025年4月2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核准三门核电三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共计核准10台核电机组。在此次核准的10台核电机组中,中国广核拥有4台,中国核电拥有2台,另外国家电投和中国华能分别拥有2台。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获核准的4台机组分别为广东台山3号及4号机组、广西防城港5号及6号机组。根据中国广核2025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核电机组建设获得核准的公告,中国广核本次核准的机组均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台山3号及4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0万千瓦,防城港5号及6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0.8万千瓦。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研究所,聚源 相关报告 《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月报:前两月风电发电量增速加快》2025-03-26《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点评报告: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电力及公用行业视角: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5-03-06《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月报:2月以来三峡水情 回 暖 , 陆 丰 核 电1号 机 组 全 面 开 工 》2025-02-26 中国核电:中国核电获核准的2台机组分别为浙江三门核电项目5号、6号机组。根据中国核电2025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浙江三门核电项目核准的公告,中国核电本次核准的机组亦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三门5号及6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1.5万千瓦。 国家电投:国家电投获核准的2台机组分别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号、6号机组。国家电投本次核准的机组均采用CAP1000核电技术。海阳核电5号及6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5.3万千瓦。11772 联系人:李智电话:0371-65585629地址: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8楼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T1座22楼 中国华能:中国华能获核准的2台机组分别为福建霞浦核电项目1号、2号机组。中国华能本次核准的机组均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霞浦核电项目1号、2号机组的单台机组容量为121.5万千瓦。 点评: ⚫我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核电作为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基核能源,其出力稳定,相较其他类型电源平均利用小时数最高。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4年1-12月)》,2024年,我国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7805.74小时,全国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4451.75亿千瓦时,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73%。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核准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项目。 我国核电发电量占比较西方发达国家10%的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我国三代核电技术日益成熟,我国核电核准节奏加速。截至2025年4月27日,2022—2025年,我国分别核准10/10/11/10个核电项目,近四年每年核准10台及以上,7年累计核准新核电项目28个,合计56台机组。2025年4月27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5》蓝皮书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在运、在建和核准建设的核电机组共102台、装机容量达到1.13亿千瓦,核电总体规模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中国在建核电机组共28台,总装机容量达到3365万千瓦,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连续18年保持世界第一;中国商运核电机组达到58台,总装机容量达6096万千瓦。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核电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目前,河南省内没有已建、在建或获批的核电项目。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内陆地区核电发展处于审慎评估阶段,河南省暂未列入核电建设规划。河南省紧跟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推动电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3月底,河南省装机容量15197万千瓦,同比装机增加1026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563万千瓦,占比3.7%;火电装机7424万千瓦,占比48.9%;风电装机2430万千瓦,占比16%;太阳能装机4574万千瓦,占比30.1%;储能装机207万千瓦,占比1.4%。 ⚫投资建议:维持行业“强于大市”投资评级 2025年,我国核电仍处在加快核准和建设的历史机遇期,随着核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安全性的提高,核电有望成为我国未来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从长期投资的视角,持续关注盈利能力稳健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大型核电运营商中国广核、中国核电。 风险提示:核电机组投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电价波动风险;电力需求不及预期;系统风险。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跌幅10%以上。 公司投资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5%至15%;谨慎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5%;减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至-10%;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跌幅15%以上。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资格,本人任职符合监管机构相关合规要求。本人基于认真审慎的职业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独立、客观的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准确的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重要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并仅向本公司客户发布,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推测、预测、评估、建议均为报告发布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益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也不应当作为未来证券或投资标的表现的依据和担保。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所含观点和建议并未考虑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任何时候不应视为对特定投资者关于特定证券或投资标的的推荐。 本报告具有专业性,仅供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参考。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作为资讯类服务属于低风险(R1)等级,普通投资者应在投资顾问指导下谨慎使用。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刊载、转发本报告或本报告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刊载、转发,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刊载、转发责任。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刊载、转发、引用,须在本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报告出处、发布人、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 若本公司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向第三方发送本报告,则由该客户独自为其发送行为负责,提醒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不对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各种服务。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意见或者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或者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