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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ST宁科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6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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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宁科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为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和解决持续经营中的资金问题,2025年1月,公司意向投资人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新材、中科新材管理人三方签署了《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之共益债融资协议》,共益债额度不超过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中科新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公司确实存在债权人数量较多、预重整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中等情况,石嘴山中院准许公司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延长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5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中科新材收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石嘴山中院裁定中科新材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公司及中科新材已于2025年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对《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融资的提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公司及中科新材拟作为共同借款人,借入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解决补充公司重整阶段的生产运营资金,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3月7日表决通过,并与各方签订《共益债融资协议》。 公司正积极配合公司临时管理人及子公司中科新材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各项工作均在按计划进行,阶段性成果公司将适时进行披露。 (二)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前述专项说明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拟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信永中和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 (四)终止上市的风险 子公司中科新材已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90.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467.35万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2号),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